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深圳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的决议
(2008年4月14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计划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同意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深圳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关于深圳市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深圳市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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