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精神,我局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了本单位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并根据推荐评审情况,经研究,拟表彰下列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陈锦辉,深圳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黄兰香,深圳市慈善会,财务人员。
公示时间为2008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可直接向民政局政工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82485950 25832125。
深圳市民政局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