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要看

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资质认定 > 我要看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变更深圳市保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G11329-0102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1-18 09:1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G11329-0102号宗地位于坪山区碧岭街道新龙路(规划龙勤路)与规划复兴路交汇处南侧(详见附件1)。该地块于2021年12月1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0202100046号)。现用地单位深圳市保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拟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0202100046号)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为落实生态文明理念,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结合开敞空间设置,对宗地东北侧两棵树龄达99年的榕树专门划定保护范围,具体范围线为榕树树冠垂直投影外扩五米(详见附件2),并明确保护范围内严禁开挖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时要严格依据《深圳市经济特区绿化条例》及相关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避让和保护措施。

  二、将一级覆盖率由“40%”改为“45%”。

  三、将临新龙路(规划龙勤路)、规划复兴路一侧二级退线由“15米”改成“12米”。

  四、删除“东侧地块(18-17-1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118414平方米,其中住宅103414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20平方米)、商业6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4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0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4600平方米。”的表述。

  五、删除“西侧地块(18-17-03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62796平方米,其中住宅57396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130平方米)、商业30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0平方米。”的表述。

  六、将“本项目配建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应保证幼儿园在首期建设”调整为“本项目配建12班幼儿园,应保证幼儿园在首期建设,地上独立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

  七、幼儿园及东西地块之间代建市政道路下方的地下空间在满足消防安全及通行需求的前提下,可与整宗地地下空间统一规划为地下停车库。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坪山区碧岭街道新龙路(规划龙勤路)与规划复兴路交汇处南侧(宗地现场);网上展示地址: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ps/(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网站)。

  公示时间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址及网站领取或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882,传真:28297911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慧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附件:1.G11329-0102号宗地位置示意图

  2.榕树保护范围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