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题服务 > 医疗卫生 > 我要看
深圳星美妍医疗美容诊所:
你机构提交的《关于注销深圳星美妍医疗美容诊所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二条、《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你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05月16日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圳星美妍医疗美容诊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