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天悦龙庭中医(综合)诊所:
你机构提交的变更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天悦龙庭中医(综合)诊所执业地址(门牌号)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天悦龙庭中医(综合)诊所的执业地址(门牌号)由“宝安区新安街道新湖路东侧天悦龙庭B栋商铺108号”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84区雅兰路19号天悦龙庭二期金兰路38号”。
二、要求该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三、请你机构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换领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