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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广东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08 10:1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1〕53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局第九届广东专利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推荐的条件

  由我局作为推荐单位推荐的专利项目或发明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实施单位;发明人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满足《第九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中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符合《第九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

  2.我市单位获得第一至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50强的项目,其核心专利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其他项目我局根据申报数量择优推荐。

  三、报送申报材料

  1.根据省局《通知》要求提交项目申报资料(电子版:WORD文档及PDF文档各一份;纸质版一份,纸质件应加盖公章;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应一致)。

  2.项目电子版以U盘存储并提交,U盘不退回。

  3.获得第一至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50强的广东省内项目的核心专利推荐申请,应当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四、时间要求

  由我局推荐及报送的项目,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依《通知》要求及时在“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填报,未按时报送及系统填报的不予推荐。

  五、其他要求

  我市单位通过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直驻粤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级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的及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项目请于2022年1月7日前向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备案(邮箱:yangcs@mail.amr.sz.gov.cn),列明推荐项目专利号、专利名称、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含手机号及电子邮箱),以便落实好相关嘉奖政策,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相关预算。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3室。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55-83070173、0755-83070752。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九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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