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赛以个人为参赛主体,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选出一名团队核心成员报名参赛,并根据报名人员身份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组比赛。报名人为在校生的创业企业可以选择参加毕业生组的比赛。
(一)参赛对象
1.在校生组参赛对象包括:
(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学生(含港澳籍);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休学期内学生(含港澳籍)。
2.毕业生组参赛对象包括:
(1)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含港澳籍,2016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2)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2016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二)报名条件
1.在校生组报名条件:
(1)有创业意向的团队或于2018年5月1日至报名时已在深圳合法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包括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2)报名人须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初创企业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尚未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获奖后须在深圳登记注册并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获得大赛奖金。
2.毕业生组报名条件:
(1)于2018年5月1日至报名时已在深圳合法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包括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2)报名人须为初创企业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
(三)参赛要求
1.参赛团队或企业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2.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创新驱动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可操作性。
3.参赛团队或企业只能持一个创业项目、选择一个组别参赛,不得重复参赛。曾在2016—2020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得重复参赛。
4.参赛项目的报名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创业指导老师不参与答辩)。
5.参赛项目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基础上,真实、完整的提交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包括但不限于阐释项目名称、产品/服务/技术、行业分析与市场预测、经营策略、资金需求与财务规划、当前状况、潜在风险管理,并展示组织结构、核心团队成员及带动就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