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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继子女对被收养人的年龄是否有限制?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同时,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收养人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因而,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放宽了收养继子女的条件,但并未放宽被收养人的年龄限制。所以,收养继子女,被收养人必须为未成年人。</p>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完离婚登记后,男女双方协商签订新的离婚协议还需要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备案?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原离婚登记档案已存档,原离婚协议不可以更改或替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经协商重新签订新的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无须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备案,如有需要可以去公证处办理新的离婚协议公证书。如有疑问,请咨询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详见广东省政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对被收养人的年龄是否有限制?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同时,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因而,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放宽了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的条件,但并未放宽被收养人的年龄限制。所以,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被收养人必须为未成年人。</p>
非深圳市户籍居民怎样在深圳市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按照民政部“跨省通办”有关规定,双方或一方是广东省户籍居民的,可以在深圳市各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不是广东省户籍居民的,双方或其中一方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可以在深圳市各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如有疑问,请咨询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详见广东省政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
我的侄女5岁来到深圳市跟我一起生活了10年,我已经有了一个儿子,我可否再去民政部门申请收养侄女。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内地居民办理三代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关系的,收养人必须是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p>
华侨、港澳台居民办理收养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2)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收养人年满30周岁。</p><p style="text-align: left;">  2.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p><p style="text-align: left;">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p><p style="text-align: left;">  4.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p>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收养人的条件有哪些?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p>
我是深圳市民居民,想收养我亲姐姐的小孩,她的户口在内地,手续应该在哪里民政部门办理?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在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办理,因此,办理收养手续在你姐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p>
深圳各区居民办理收养登记机关
<p style="text-align: left;">  福田区民政局,电话:0755-82925854,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机关大楼16楼;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p><p style="text-align: left;">  罗湖区民政局,电话:0755-22185844,地址:罗湖区太宁路73号福利大厦一期504;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p><p style="text-align: left;">  盐田区民政局,电话:0755-82638371,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厦207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p><p style="text-align: left;">  南山区民政局,电话:0755-86077861,地址:南山区前海路爱心大厦302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p><p style="text-align: left;">  宝安区民政局,电话:0755-29996448,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楼459;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p><p style="text-align: left;">  龙岗区民政局,电话:0755-89562247,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5楼511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p><p style="text-align: left;">  坪山区民政局,电话:0755-89232994,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府二办坪山区民政局302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p><p style="text-align: left;">  光明区民政局,电话:0755-88211767,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广场路一号;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p><p style="text-align: left;">  龙华区民政局,电话:0755-23336154,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清龙路8号411A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p><p style="text-align: left;">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电话:0755-28333564,地址: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5104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p>
无配偶者收养子女有什么特殊要求?
<p style="text-align: left;">  答:在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办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