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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养人条件?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0-09 21:0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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