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期发生两例流浪犬伤人引发狂犬病致伤者死亡事件
  日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了近期我市发生的两例流浪犬伤人引发狂犬病致死事件:宝安区公明街道辖区有两人被流浪犬抓伤、咬伤后感染狂犬病病毒,均在一个月内发病,很快不治身亡。此外,去年还有10例外地输入的狂犬病患者也全部死亡。根据市疾控中心狂犬病暴露门诊监测网络的监测数据,2006年全市约有5万人被动物抓伤咬伤。
 
  上述两例狂犬病病例都发生在宝安区公明街道,死者之一的何某,48岁,建筑工人,去年11月27日被一大型流浪狗袭击,咬伤左手,他不以为意,没有采取任何措施。12月20日,何某左手的伤口出现疼痛、麻木的症状,遂到当地诊所就诊,随后转到医院救治,确诊为狂犬病。12月24日,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死者刘某,35岁,一机械厂工人,去年11月25日,被一流浪犬抓伤左腿,因隔着长裤,腿上只留下划痕,并未出血,刘某未对伤口进行处理,也没有注射狂犬疫苗。12月27日,刘某开始出现症状,全身不适,前往当地社康中心就诊,最后被送往东湖医院救治,于今年1月1日死亡。
 
  病例确诊后,市疾控中心汇同当地疾控机构对两例狂犬病病人的住所及工作环境进行了彻底消毒,为其密切接触者接种了狂犬疫苗。
 
  本地发生的狂犬病疫情引起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立刻召开紧急会议,向各区、街道的疾控机构、动物防疫机构通报情况,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建议对疫点周围2.5公里内的流浪犬进行紧急扑杀。相关部门联合行动,截止至去年12月31日,在宝安区公明街道辖区和松岗街道的罗田社区共扑杀流浪犬41只,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此外,我市还将疫情向东莞市疾控中心通报,以便毗邻的城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共同防控流浪犬伤人传播狂犬病。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狂犬病暴露门诊的诊疗质量,市卫生部门还向基层医疗单位印发了《狂犬病暴露后处置规范》,使被猫、狗等动物咬伤抓伤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单位能得到规范的治疗。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张顺祥介绍,最近市卫生部门和农业部门密切沟通,市动防所将加强全市的动物免疫,疾控机构将加强对狂犬病的监测。专家提醒,犬主应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原则,及时为犬只接种狂犬疫苗,市民要有保护自己的警惕,注意不要被动物伤到。一旦被免疫史不确定的动物抓咬,应立即对伤口进行正确处理,一边挤压伤口,一边用20%的肥皂水及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一般应持续20分钟以上,直到伤口不再渗血为止,还要注意伤口应尽量敞开,不要覆盖、缝合或包扎。处理好伤口后,应尽快到就近的医院、社康中心注射狂犬疫苗。
 
(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