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助学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深教〔2006〕447号


市属各普通高校: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6年国家助学奖学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06〕147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协助做好我市2006年国家助学奖学金发放工作的函》(深财函〔2006〕1467号)的要求,结合市属普通高校2005年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数,以及国家对农林、水利、师范、民族、地质、矿产、石油、航海等专业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普通高校适当倾斜的政策,现对财政部下达我市的2006年国家奖学金66名、国家助学金1240名的指标分配如下:

  深圳大学国家奖学金32名,国家助学金599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28名,国家助学金531名;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6名,国家助学金110名。

  请各有关高校按照《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要求,在分配的指标内,切实做好评选工作。并于10月28日前,将获“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我局高教处,我局审核后再按规定程序上报。

  附件:1.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 深圳市2006年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

     4. 深圳市2006年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日



  (联系人:张镇文,联系电话:0755-8200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