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您现在的位置 政府公报 >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0-08-06 10:49

名 称:《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解读内容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解读内容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8-06 【字体:
  一、背景及依据

  (一)定义

  本《办法》所称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是指培训机构受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委托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后,申请的培训补贴。

  (二)背景及依据

  同上。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承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机构,可以承接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

  1.在本市范围内正常办学的,由省、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职业(技工)院校;

  2.国内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仅限于申请承接重点项目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

  3.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补贴申请条件

  1.承接重点群体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按照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规定,为有培训意愿的重点群体提供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含劳动预备制培训),具体人员范围包括:本市低保家庭成员、在本市登记的失业人员、本市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在我市求职就业的广东省内及本市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初次到本市求职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2.承接重点项目群体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按照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规定,面向在我市求职就业的劳动者,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重点行业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需求量大或者市场紧缺的职业(工种),以及国家、省、市人力资源部门布置的特定领域专项培训行动,开展重点项目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参加重点项目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深圳户籍或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培训项目所对应的行业1年以上从业经历。

  3.承接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培训:

  (1)申报培训计划。承接公益性培训任务的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申报培训计划,填报培训班次、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学时、拟培训人数等信息,提交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发布培训通知。培训计划经备案后,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和机构向社会发布培训通知,机构接受个人报名。

  (3)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个人登录网上服务系统进行实名注册,选择培训项目、培训班次等报名参加培训。

  (4)组织开展培训。机构根据本办法要求对报名学员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可以参加一次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公益性技能培训未完成规定学时50%以上的人员,不得参加下一年度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

  机构应当按照培训工种分班次开展培训,并在培训开班3个工作日前登录网上服务系统将参训信息提交备案。开班信息一经备案,不得修改。

  (三)补贴标准

  1.重点群体培训:不超过50元/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元。

  2.重点项目培训:不超过65元/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四)补贴申领时限

  在备案班次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

  (五)申请材料(扫描上传系统)

  1.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2.开户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参训学员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的,需提供扶贫手册;

  4.属本市“两后生”的需提供本市教育部门核发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其中属“两后生”中农村学员的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六)补贴流程

  机构应在备案班次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机构登录网上服务系统,注册单位账户,按学员实际培训学时申请培训补贴,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训学员属广东省内及本市对口帮扶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市毕业2年内“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的,可以根据实际参训天数(每8学时换算为1天),按照每人每天5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享受生活费补贴。机构应当一并为符合条件的学员代为申请生活费补贴,补贴资金直接拨入学员个人账户。

  2.补贴审核发放。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参照上述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审核发放程序受理审核发放补贴,补贴资金拨入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三、注意事项

  (一)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在个人报名完毕之后、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之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预拨付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资金。

  培训任务完成后,机构再按上述申请补贴程序申请剩余补贴资金。申请了补贴资金但未按计划开展相应培训或者先行拨付的资金多于实际应拨付培训资金的,应当于培训计划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

  (二)组织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应当建立培训档案,将培训计划、培训课表、培训人员名册及手机号码、授课教师名册及手机号码、学员培训记录材料(含线上培训数据)、培训成效、学员签到表、培训视频和照片、培训总结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培训和考核档案(纸质或电子档案)至少保留3年,以备核查。

触碰右侧展开
i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