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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0期(总第9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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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43000-10-2016-007132

分 类: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13 16:18

名 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培育新兴消费热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深府函〔2016〕29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培育新兴消费热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信息提供日期:2016-04-13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培育新兴消费热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信息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1日

深圳市培育新兴消费热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若干消费新热点培育工程”的部署,更好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促进消费、转型、创新“三者互动”,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消费升级的系列部署,紧紧抓住中央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布局新消费发展双重机遇,聚焦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等重点领域和方向,着力以新需求催生新产业,以新供给激发新需求,以新环境激发新活力,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和消费拉动同向发力,构建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创新驱动有机结合、融合互促的发展新路径,加快形成推动经济有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

  坚持消费引领、市场主导。主动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新消费为牵引,提升深圳制造,强化深圳服务,升级深圳品牌,使新结构下的深圳产业不仅能够适应市场、满足消费,还能引导市场、创造需求。

  坚持创新供给、激发需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努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综合创新生态,加快培育适应新消费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有效扩大优质、时尚、新型产品和服务供给,有力提升消费体验、效率和便利度,更好满足不同群体不断升级的各类新消费需求。

  坚持聚焦重点、全面挖潜。准确把握服务化、绿色化、时尚化、品质化消费升级方向,聚焦信息消费、商贸服务、健康养老、旅游休闲、文体教育、绿色消费、新型住房等重点领域,加快推出新举措、布局新项目,着力培育新业态、形成新热点。

  坚持质量为本、品质为先。深入践行“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建立完善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加快制定完善重点消费领域和新兴业态的相关标准,使深圳制造更具品质、服务更为规范、品牌更加响亮,全面提升深圳消费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二、消费升级重点领域和方向

  随着技术牵引和需求升级的逐步深入,以消费新热点、新模式为主要内容的消费升级深刻影响着消费结构的变化,以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和品质消费为重点的新消费及其催生的相关产业,未来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扩大服务消费。抓住居民生活消费方式由生存型、传统型、物质型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的机遇,把经常性、市场潜力大的服务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着力点,重点发展教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领域,引导居民消费需求更多转向非实物消费领域。

  壮大信息消费。抓住信息技术更新升级机遇,加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强化新型智能产品创新供给,重点加强4G、数字家庭、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应用普及,切实以产品创新和应用普及催生新的消费需求。

  促进绿色消费。把握城市低碳发展趋势,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加快绿色、低碳、节能、环保产品开发和应用普及,构筑立体化绿色消费促进体系,推动形成与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鼓励时尚消费。把握年轻移民城市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方式渐成主流的趋势,大力发展更加偏好体现个性特征的时尚商品和服务,有力推动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智能制造等相关的产业加速发展。

  提升品质消费。把握广大市民特别是中高收入群体更加注重消费品质的趋势,积极发展更加安全实用、更为舒适美观、更有品味格调的品牌商品,带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产品升级换代。

  三、培育新兴消费带动产业升级

  准确把握消费结构变化新趋势,顺应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新潮流,围绕新需求部署新产业,加强市场和消费心理分析,强化消费政策与产业政策联动协同,积极培育商业、信息、文体教育、健康养老、旅游休闲等领域消费新业态,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一)培育信息消费新业态,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加强云计算应用示范和普及,在电子政务、交通物流、教育卫生、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等领域实施15—20个云计算应用示范工程。促进物联网应用服务提升,围绕电网、物流、金融、粮食、安防、防伪、社区管理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应用模式。推动大数据应用服务发展,构建新型信息服务运营平台,形成完整的大数据产业链。创新信息服务模式,鼓励发展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智能定制消费模式,推动建设以黄金珠宝、服装、眼镜等为特色,以C2B(顾客对企业)和C2M(顾客对工厂)为主要运营模式的智能定制平台。(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配合)

  (二)实施无人机腾飞工程,迅速壮大消费级无人机产业。积极推动中小微无人机在新闻报道、影视拍摄、商业航拍、现代物流、城市规划、智能交通、警务通勤、应急救灾、地质勘察等领域的广泛应用,逐步开发基于无人机的娱乐、文化、教育等衍生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无人机售后维修、安全保障、低空监管、航线、操作员培训等环节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无人机规模化应用。鼓励无人机企业积极拓展国内外销售渠道,迅速扩大市场规模。(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配合)

  (三)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动汽车产业绿色发展。落实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政策,公交车运营企业购买使用纯电动公交车,按照新能源公交车示范推广期运营补贴有关规定进行补贴;出租车运营企业购买使用纯电动出租车的,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政策享受购车补贴、使用环节补贴和推广应用补贴。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对提前报废车辆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加大报废补助力度,并同时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全面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网络体系,提高汽车充电桩(站)建设补助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充电设施,扩大社会公共充电设施覆盖面。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新能源汽车消费信贷专营部门,提供新能源汽车消费信贷优惠。逐步取消对市民购买电动小汽车的指标限制,探索将政策扩大到其他新能源汽车领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委配合)

  (四)推动商业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传统商业结构转型。结合城市更新特别是绿道、河道、步道等慢行系统建设,加快打造适应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链和消费圈。坚持满足需求与创新需求并重,引导购物中心进行差异化主题定位,增加体验型、服务型业态;引导品牌专卖店通过创意改造,升级为旗舰店、品牌之家、沙龙等高端定制业态;支持便利店增加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品类、对接电子商务,发挥配送终端网点功能。创新商业发展模式,加快培育以促进用户需求和价值体验为核心的商品众筹、社区团购、按需定制、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模式。鼓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自建网络营销渠道,借助线下销售网点优势建立体验店,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品牌、渠道、客户等多方面资源整合。(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城市管理局负责)

  (五)创新社区商业链条,培育新型社区商业。顺应社区消费群体多元化趋势,鼓励大型综合商业企业发展网上定制服务,针对高端社区消费人群,提供高品质、全方位网上购物、餐饮等个性化定制服务。鼓励专业型商业企业针对一般社区居民开展水果、海鲜、时蔬等快速消费品日常定制配送服务。鼓励企业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搭建智慧社区商业平台,整合社区周边各类商业网点和生活服务网点信息,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生活服务。加快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配合)

  (六)布局跨境电商重点项目,构建深港跨境电商生态圈。加快完善“深圳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实现对跨境交易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的整合和有效监管。着力构建深港跨境电商生态圈,重点建设前海(香港)全球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招商局(蛇口)进口消费品直销中心、西部物流全球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福田保税展示暨跨境电商交易中心、罗湖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子商务体验中心、盐田精茂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中外运平湖跨境电子商务集运和保税展示交易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交通运输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前海蛇口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和相关区政府配合)

  (七)培育个性化健康需求,促进健康管理行业发展。探索集预防、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教育与促进为一体的新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培育一批以个性化服务、会员制经营、整体式推进为特色的健康管理企业。鼓励民营机构进入康复服务行业,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康复咨询、治疗、辅导等服务。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面向居民家庭提供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充分发挥健康大数据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快发展数字化健康管理设备和产品,建立数字化健康信息系统,实现本地和远程的健康信息管理互联互通。加快培育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推动实现全市医学检测报告全面互认。(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民政局配合)

  (八)强化养老服务创新,加快发展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康复服务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推动照护康复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按照政府资助、机构运营的方式,在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方式,资助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实施居家养老消费券电子化改革,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制定智能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引导保险机构创新养老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加强养老用品开发创新。积极推行社区营养流动门诊,定期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营养咨询和日常营养调理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规划国土委、卫生计生委配合)

  (九)实施“旅游+”培育工程,丰富新兴旅游业态。大力发展“旅游+文化”,加强大鹏所城、南头古城、中英街、金龟古村等文化资源的旅游利用与保护,加快坪山华谊兄弟影视文化旅游基地、文汇海外华文传媒中心、中央新影全媒体文化产业城建设。加快培育“旅游+工业”,鼓励产业园区和知名企业推出“工厂开放计划”,加强工业展览馆等展示窗口建设。打造“旅游+互联网”新模式,支持在线旅游平台发展,鼓励旅游企业与在线旅游服务商开展互利共赢的经营创新。积极发展“旅游+会展”,加快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借助举办国际会议、研讨会、论坛等会务活动以及高交会、文博会等品牌展会,吸引各类机构组织的会展团、参观团、购物团。促进微旅游与本地生活相结合,充分利用粤港澳旅游资源,开拓新的精品微旅游路线。(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规划国土委和相关区政府配合)

  (十)加快培育文化新业态,促进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传统文化产业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提高文化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发展“文化+互联网”,促进文化资源与数字技术融合,建立新的文化生产和消费方式,培育新的文化产业集群、消费人群和传播方式。发展“文化+金融”,搭建文化产业博览、交易和投融资服务的一体化平台,支持银联等机构策划发行以文化创意为主题的“文化深圳”银联信用卡,积极创建前海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发展“文化+会展”,加快文博会转型升级,探索设立文化新业态展馆。(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金融办、前海蛇口自贸试验区管委会配合)

  (十一)着力提升在线教育,培育发展教育新业态。加大对远程教育系统和教育云平台投资力度,建设基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在线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针对不同群体教育需求,开发数字课堂、数字书包、线上教学、移动学习等教育网络课程资源和学科工具。鼓励广电企业与教育机构开展合作,开发更多精品教育产品,利用IPTV开展“电视在线教育”服务。大力培育以职业、语言、企业管理、中小学培训、学前教育等为主的在线教育和培训品牌。加强对在线教育从业人员的培养,提升在线教育质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深圳广电集团配合)

  (十二)规范发展社会培训,提供多样化教育途径。鼓励社会培训机构抢抓市民在艺术、语言、职业技能、资格认证等各领域蓬勃发展的培训需求,加快业务创新,迅速壮大发展规模。完善社会培训机构审批制度,规范培训机构收费,开展培训机构评估,全面推进规范化培训机构建设。支持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外国机构、外资企业、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和合法居留的外国人,依法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依法引进国际课程,与国际知名大学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教学合作。建立完善国际学校和国际课程教学评估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

  四、创新并扩大供给满足消费需求

  加强适应消费升级的新政策供给,面向更高品质、更高标准的消费需求,加快改造提升各类软硬件基础设施,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创造新功能、形成新应用,通过服务和政策创新降低消费成本、提高消费效率、激发消费潜力,切实以强大的供给合力挖潜新消费。

  (十三)推动基础设施全面改造升级,提升消费发展空间。全面普及光纤到户,加速WLAN免费接入。加快4G基站布局建设,持续推进4G网络扩容优化,实现全市4G网络深度覆盖。加速5G网络协议和标准应用研发,抢占未来信息网络空间的制高点。加快推进前海蛇口自贸试验区等重点片区建设,科学有序推动城市更新,为新消费发展提供空间支撑。推动行业公共研发平台建设,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规划国土委、前海蛇口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

  (十四)创新智能终端产品,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鼓励智能终端企业加强研发创新,优化智能终端产品的精度、流畅度、功耗和稳定性,提高产品竞争力。大力开发面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新型智能手机、高性能智能电视、高度智能化可穿戴设备等新潮产品,促进终端与服务一体化发展。精心打造华强北智能终端品牌体验商贸功能区,建设服务全球的电子信息产品新品发布中心、展示体验中心、高端定制中心和批发配送中心。鼓励创客积极开发基于智能终端的数字内容和应用服务,推动深圳成为全球新兴数字内容主产地。(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和福田区政府配合)

  (十五)实施数字家庭示范普及工程,扩大智能家居消费。更大力度推动数字家庭示范应用,加快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数字家庭智能终端和家庭综合智能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大力发展数字化、高清互动的家庭多媒体综合信息服务。鼓励发展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构建家庭多屏娱乐消费模式。支持电信、广电运营商开展“数字家庭进社区”活动,促进数字家庭加速普及。(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深圳市通信管理局、深圳广电集团配合)

  (十六)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丰富汽车消费供给。深入推进平行进口汽车试点,探索借助互联网技术建立交易、服务、保险和管理一体化的平台运行模式,实施引入第三方评估论证机构参与管理、加强企业资信评估等系列制度措施,推动企业规范诚信经营,力争在产业聚集发展、改革监管方式、保证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汽车平行进口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成果,在前海片区尽快形成集进口汽车贸易、展示、销售、服务等各项功能于一体的国际进口汽车贸易中心。(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交通运输委、前海蛇口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

  (十七)建设覆盖全民的“健康云”,提供快捷的健康信息服务。整合医疗健康数据,以全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建立集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家庭医生、日间照料中心等于一体的、公共性的“健康云”,实现个人终生动态信息的全过程覆盖。鼓励医疗机构依托“健康云”开展个性化医疗、远程医疗服务。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会诊平台,构建医院间会诊机制,提供在线诊疗、咨询、监测等服务,实现线下随时入院就诊。支持广电企业通过数字家庭服务实现居民“健康云”覆盖,建设电视在线医疗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民政局、深圳广电集团配合)

  (十八)建设名医诊疗中心,满足高端特色医疗消费需求。采取“市场运作、政府扶持、行业监管”的运营模式,充分调动各区和社会投资积极性,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国内外名医专家,在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龙华等区(新区)各规划建设1家名医诊疗中心,为市民提供诊断治疗、检验检查、药事服务等专科特色和高端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十九)促进养生保健行业发展,满足养生保健特色服务需求。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发展中医营养饮食、按摩保健、调理保健、慢病预防等特色养生服务,支持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加强新型保健品研发和应用,促进新型保健品行业规范化、品质化发展。加强资源整合和国际合作,推动整形美容产业规范、集聚、高端发展。鼓励发展以个性化订制为特色的医疗美容项目,支持开发和应用医疗美容新材料、新仪器、新技术,探索医疗美容保险服务。探索建设以养老服务、亚健康服务、美容养颜为主题的生态保健养生基地。(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配合)

  (二十)鼓励发展养老住房,改善老年人住宅环境。鼓励设施完善、设计独特的老年住宅建设,面向老年家庭出售。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延长养老住房消费链条。实施“候鸟式养老”旅游地产规划,引导“候鸟式养老”地产合理开发和有序发展。加强住宅小区适老性设施建设和改造,鼓励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配建托老所、老年日间照料室、老年饭堂、老年活动中心等社区老年服务场所。(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住房建设局、民政局负责)

  (二十一)推动旅游景点改造提升,增强旅游消费吸引力。支持华侨城集团打造华侨城旅游度假区“主题公园群”升级版,推动东部华侨城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招商局集团将太子湾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邮轮母港,建设国际邮轮旅游目的地、邮轮旅游文化产业园区和海上丝绸之路旅游集散地。支持大鹏半岛建设国家旅游休闲区,聚焦环龙岐湾滨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重点项目,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帆船游艇、休闲民宿、体育健康、低空旅游以及特色户外度假区。支持梧桐山运动休闲旅游区、盐田大小梅沙滨海旅游片区、宝安海上田园—凤凰山片区、光明生态观光旅游区、龙岗中丝园、文博宫、园山风景区和甘坑文化旅游区等转型升级,打造各具特色的旅游区。加快推进机场原A、B航站楼商业改造项目、大梅沙奥特莱斯购物村、翡翠岛海洋文化主题项目等新型都市休闲区建设。(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规划国土委、国资委、深圳海关和相关区政府配合)

  (二十二)创新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方式,满足市民对体育健身场所的需求。加强体育场馆运营创新,鼓励大运体育中心、深圳体育中心、深圳湾体育中心等大型体育场馆创新运营模式,探索实施公共体育场馆社会化运营模式和公私合营(PPP)模式,激发场馆活力。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羽毛球场、网球场、游泳池、足球场、篮球场等体育设施。制定医保卡用于体育健身消费的实施办法,明确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在规定的体育健身场所进行消费。(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配合)

  (二十三)打造高端体育赛事和活动品牌,丰富体育消费产品供给。大力引进国际高端体育赛事,继续办好中国杯帆船赛、深圳国际马拉松、WTA深圳公开赛等系列高水平国际赛事,不断提升办赛水平和影响力。加强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管理与服务,探索从安保服务、赛事组织协调等方面支持社会力量引进和举办国际知名赛事,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体育品牌赛事,吸引国内外观众。大力发展职业化竞技体育,支持市体工大队利用现有场馆、教练等资源,与社会力量合作打造职业队。支持企业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足球、篮球、排球等高水平职业俱乐部。(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负责)

  (二十四)普及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引导公众绿色消费。鼓励节能环保产品研发推广,出台促进节能环保产品普及的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扩大节能环保领域投资。加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力度,逐步扩大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范围,不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鼓励居民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落实居民购买节能环保产品相关补贴政策。鼓励发展集节能改造、节能环保产品消费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超市和绿色家居建材商场。定期组织各大超市、商场开展节能环保产品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委、人居环境委、住房建设局负责)

  (二十五)支持建设智能化住宅,满足高端住宅需求。出台智能化住宅小区系统建设规范。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建筑智能化设计,支持建设兼具太阳能发电系统、家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水循环系统的智能住宅地产项目。探索过剩电能出售方式,实现智能住宅小区电力自产自销。(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负责)

  (二十六)加快建设绿色小区,激活绿色住宅需求。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严格落实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管理规定,试点建设“安全实用、节能减废、经济美观、健康舒适”的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大力推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提升绿色建材和节能设备的普及率,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小区节能改造,全面实现住宅建筑绿色化。创新引入垂直种植技术,鼓励和引导集现代农场、生活居住于一体的住宅小区建设。探索以绿色小区为载体建设农产品众筹平台。(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负责)

  (二十七)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在教育、旅游、文化、健康、信息消费等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率先在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领域制定实施更严格的标准,前瞻制定一批引领性、创新性标准。实施品牌提升计划,加大“深圳知名品牌”培育和“走出去”力度,丰富品牌文化内涵,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深圳品牌。引导企业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鼓励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能够展示“深圳制造”和“深圳服务”优质形象的品牌与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配合)

  (二十八)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强化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突出开放创新、全面创新和原始创新,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构建更具活力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组织实施前沿技术攻关“登峰计划”、创新型企业“倍增计划”和创新型产业空间“扩容计划”,大力开展创客活动,积极打造国际创客中心,全面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巨大活力。发挥金融中心城市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强化资本对创新的支持作用,设立创新创业、新兴产业等大型引导基金,发展创业投资、股权众筹、互联网金融,打造创新型企业融资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和资本链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教育局、金融办配合)

  (二十九)深化旅游业改革创新,释放旅游消费活力。以创建国家旅游业改革发展先行区为目标,加快推进旅游业改革,实现旅游发展方式显著转变、旅游产业带动明显、旅游市场地位更加突出的发展格局。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在深圳开展邮轮运输制度创新试点、72小时过境免签试点、粤港游艇两地牌照试点等系列先行先试政策。推进在前海蛇口自贸试验区实施负面清单的旅游管理模式和旅游业开放政策,允许区内注册的港澳及外资旅行社试点中国公民出境游业务。(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市财政委、公安局、前海蛇口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深圳海事局配合)

  (三十)加快实施免税购物政策,培育旅游消费新的增长点。抓住国家全面放开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机遇,加快推进政策在深圳落地实施。积极争取在深圳设立市内免税店,促进和扩大高端消费。建立口岸部门与免税专营企业在免税店经营场地保障方面的长效协调机制,支持免税专营企业立足深圳空港、海港和陆路口岸实际,开设更多口岸免税店。鼓励免税专营企业开展“错位竞争”,支持企业经营本土名优特商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委、经贸信息委共同牵头,市国资委、口岸办、深圳海关、深圳市国税局配合)

  五、改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紧扣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目标,围绕高铁、空港、邮轮母港等重要节点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围绕市场信用、质量监管、权益保护等重点环节加强消费环境营造,加快形成更加完善、更为成熟的消费服务链,打造法治规范、创新时尚、国际味浓的消费目的地品牌,不断增强对海内外消费者的吸引力,在满足更高水平消费需求中实现升级发展。

  (三十一)高标准建设国际商圈。加快蔡屋围、东门、人民南三大片区改造升级,加强区域整体规划和一体衔接,大力发展国际知名购物中心、高端特色主题商场、国际一线品牌体验店、国际高端品牌旗舰店、潮流主体旗舰概念店等高端新型商业形态,把罗湖“金三角”国际商业中心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业街区。发挥福田华强北片区集聚电子信息要素资源的优势,推动片区改造和功能升级,探索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打造以ICT产品和服务为特色的国际商贸圈。发挥罗湖水贝片区黄金珠宝产业集聚优势,推动黄金珠宝设计研发、加工、展示、体验、销售、培训、检测、公共服务、高端旅游等多种功能集成,建设黄金珠宝国际商贸圈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购物目的地。(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和相关区政府配合)

  (三十二)面向国际加强制度接轨。适应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进一步放宽重点服务消费领域的准入条件,加快破除限制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碍和隐性壁垒。建立促进市场公平开放透明运行的规则体系,系统清理地方保护和部门分割政策,消除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发展产业的制度障碍,严禁对外地企业、产品和服务设定歧视性准入条件,实现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有序竞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应减必减、可放则放”的原则,加快清理新消费领域涉及的许可、审批、核准、备案、年检等审批事项,切实优化审批流程。参照国际主要消费中心城市“软件”标准,围绕市场信用、质量保障、规范执法、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制度规范和创新。(责任单位:市编办、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负责)

  (三十三)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效率和精准度。在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等重点领域率先构建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体系,通过制定统一的产品编码标识规范,在生产、检验、监管和消费各个环节建立信息记录,实现产品供应链全程可追溯、可监管。加大产品质量随机抽查力度,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广泛运用大数据开展监测分析,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实行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制度,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严重失信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引导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完善商会、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机构等行业组织和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的市场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负责)

  (三十四)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常态化开展主题活动、媒体宣传、网络讨论等,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积极利用新信息技术手段,大力畅通和拓宽12315投诉热线、网络投诉等消费者投诉渠道,加快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和满意度。探索消费纠纷调解新机制、新路径,培育消费纠纷独立非诉第三方调解组织。建立消费维权与开展专项执法对应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消费者维权较为集中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跨境消费权益保护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负责)

  (三十五)积极培育国际消费市场。在国内外主要媒体投放深圳“旅游购物天堂”形象广告,支持旅行社用足用好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吸引更多入境游客。充分利用重要会展、重大文体活动和赛事、国际会议等平台,推广深圳城市形象和旅游资源。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和技术,创新旅游宣传推广形式。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积极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内主要客源地以及高铁沿线城市的旅游市场。(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投资推广署负责)

  六、优化政策支持保障消费升级

  立足推动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积极创建消费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争取国家发展新消费相关政策在深圳先行先试。系统调整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人才、环境等方面政策,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全力保障挖潜新消费培育新动力工作取得实效。

  (三十六)加强组织协调。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市区联动”原则建立培育新消费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各区、各部门要根据发展实际需要,迅速行动、精准发力,加快研究制定本区域本领域的配套政策和落实举措,尽早在全市形成政策合力。强化工作督查,确保促进新消费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各区各部门负责)

  (三十七)加大多元投入。加强对金融、物流、服务外包、文化创意、商贸会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的统筹管理,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组织实施新消费领域重点项目,扶持新消费领域创新型企业。探索运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前审核后补助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到新消费关键领域、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和应用示范项目,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政府采购政策,扩大科技应用示范计划的资金规模和应用范围,探索科技应用示范计划与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创新产品、自出品牌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负责)

  (三十八)创新金融服务。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健全覆盖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全过程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创新型非抵押类贷款模式,发展融资担保机构。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打造集消费、理财、融资、投资等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发展消费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在产品“三包”、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大力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在飞机、船舶、工程机械等传统领域做大做强,积极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市场,逐步培育居民家庭消费品租赁市场,发展家用轿车、家用信息设备、耐用消费品等融资租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科技创新委、前海蛇口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共同牵头,深圳银监局、深圳保监局配合)

  (三十九)完善土地政策。创新建设用地供给方式,更好满足新消费领域项目用地需求。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加快实施有利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重点保障新消费新投资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多途径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广在建项目实施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及综合利用,鼓励原用地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节能环保、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服务业。(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负责)

  (四十)创新人才政策。深入实施“孔雀计划”和“人才安居”工程,在实施人才计划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对新消费领域稀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深入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改革完善科研经费投入方式和适用制度,加强文化教育卫生系统人才引进制度创新,扩大行业协会开展人才引进和评价试点,推动组建面向新消费领域的人才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科技创新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公安局、文体旅游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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