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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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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9-10-25 15:47

名 称: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10-25 【字体:

  深司〔2019〕246号

  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局对深圳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8月13日

  深圳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办发〔2019〕31号)的规定,深圳市民政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深圳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一)依法对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依法对婚姻登记、收养登记进行监督检查;

  (四)依法对殡葬行为进行检查,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依法对违反行政区划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依法对社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依法对福利彩票代销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八)按权限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九)依法对违法违规的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二)行政法规

  1.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2.志愿服务条例

  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5.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

  6.殡葬管理条例

  7.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8.残疾人教育条例

  9.彩票管理条例

  10.残疾人就业条例

  11.基金会管理条例

  12.婚姻登记条例

  13.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14.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1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16.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7.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8.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

  (三)经济特区法规

  1.深圳经济特区捐赠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2.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四)地方性法规

  1.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2.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4.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

  5.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6.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

  7.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

  (五)规章

  1.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2.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3.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4.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5.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6.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7.家庭寄养管理办法

  8.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9.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

  10.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1.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12.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1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14.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15.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16.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

  17.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

  18.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19.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

  20.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

  21.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22.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23.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4.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25.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

  26.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27.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

  28.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

  29.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0.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3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32.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

  33.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34.广东省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若干规定

  35.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

  36.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37.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

  38.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

  39.深圳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

  40.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

  41.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42.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办公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

  (二)咨询电话:0755-25832176,投诉电话:075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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