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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安办〔2018〕40号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有关驻深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四)》(粤安办〔2018〕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通报的治理工作开展不扎实、沟通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不按时等问题,认真查漏补缺,加快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有关牵头单位,要结合《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深安办〔2017〕399号)等要求,抓紧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等2018年一季度应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或处室,倒排工作时间表,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四)(粤安办〔2018〕18号)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联系人:于新军,电话:8810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