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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审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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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9-11-01 15:4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深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1月21日至4月30日,对全市2019年上半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降低用能成本政策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降费减负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采取了多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举措: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限额以上物流企业(简称“规上限上企业”)实施工商业用电降成本资助;开展我市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组织实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积极推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采取多项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一是切实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截至2019年2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深圳市三家供电企业已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用电补贴专项资金共23.99亿元,补贴企业共5,168家,降低了工商业企业的用电成本。二是协同开展对转供电主体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本市转供电主体1,569户,检查转供电终端用户8896户,被检查的转供电主体普遍下调了转供电的电价,一年可为转供电主体及其终端用户减轻电价费用6,900多万元。三是稳步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4月30日,我市已累计清偿拖欠账款4,576.09万元。四是大力推动降费减负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特别是涉企收费的管理,落实目录清单管理制;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及以下收入减免工作,2016年4月起实现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根据“正税清费”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降费减负政策。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用电方式和政策前置条件的限制,影响了降低用能成本政策的惠及面和实施效果。《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规定,资助对象除符合企业经营规模条件外,还必须是向供电企业缴纳电费的企业,由于大量的工商企业通过转供电用电,无法在供电企业查询到用电缴费信息,被排除在被资助范围之外,影响了降低用能成本政策的惠及面和实施效果。截至2018年底,我市2018年规上限上企业共计15306家,只有5153家获得资助,占规上限上企业总数的33.67%,其中,限上批发和零售企业、物流企业分别只有12.88%和14.26%获得了资助。

  (二)转供电主体清理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政府降电价政策红利的释放,影响政策效果。一是清理规范工作存在遗漏,未涉及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和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所辖区域转供电主体;二是对转供电主体清理有待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市转供电主体加价行为普遍,但大部分转供电主体均未及时传导降价红利,检查规范转供电主体户数只占清理总数的约10%;三是检查规范工作不到位,只有少数被检查的转供电主体落实降价措施和降价电费清退,同时,转供电主体改造为一户一表的工作进展不力。

  (三)个别单位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及公示不规范。市水务局对部门收费目录清单中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费分类不准确,同时,未按规定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行业收费目录清单”;市交通运输局未及时调整部门单位收费目录清单,未根据“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的政策变化调整部门单位收费目录清单,未及时修改调整引航费、拖轮费的设立依据文件。

  (四)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办等单位未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涉及金额3,238.57万元。

  三、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深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降低用能成本政策存在的问题,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降低用能成本政策规定,提高政策惠及面;对转供电主体清理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应全面开展对转供电主体检查规范工作,加大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尽快实现直接供电,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工商企业能享受到政府的政策红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个别单位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及公示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准确按照相关收费的属性分类公开部门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并按规定公开“行业收费目录清单”,要求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相关规定加强收费目录清单的动态化管理,及时修改收费目录清单;对部分单位未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清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应付未付工程款,避免出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个别单位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及公示不规范的问题,市水务局及市交通运输局已在审计期间进行了整改;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各相关单位已经整改完毕;对于转供电主体清理问题,相关单位正在会同供电企业进行研究落实。

深圳市审计局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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