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立的发行监督保障制度,同时根据《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布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海山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三大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海山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指导帮助下,按照《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及《盐田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盐田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暂行办法》《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4个配套文件的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公开流程、畅通公开渠道,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一)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街道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单位目标考核的主要项目中;街道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审核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由街道党政办牵头组织信息员参加区里和街道开展的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根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做好盐田区政府门户网站年度绩效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深盐政数函〔2019〕132号)的要求,对街道在“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资金信息、社区活动、党务公开等相关栏目进行常态化核查与更新,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街道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省、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在2021年街道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所提升。但是,我们不能仅满足于此,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继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