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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民政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3-03 11:5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重大命题,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以打造民生幸福标杆为目标,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智慧民政建设为牵引,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思维,立足社区主阵地,不断推进民政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需求与服务精准匹配,用实绩惠民生,用实干解民忧,用实效暖民心,努力打造先行示范的民政工作精彩样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五民党建工程”品牌,高质量抓好“党建引领五大行动”,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为民服务的良好作风,转化为安民立政的治理效能。扎实开展“铸魂行动”,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深入学,引导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全面学,把全体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扎实开展“锋范行动”,深化“争创模范机关、争建五星支部、争做五星党员”活动,大力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学习榜样、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扎实开展“引领行动”,深入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深入实施“书记项目”,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广泛开展“三级书记解难题”活动,由局党组书记、基层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分别负责,每人包干解决1至3个基层突出困难或问题。扎实开展“固本行动”,通过举办党建基础知识竞赛、建设基层党建标准化示范点、召开工作现场会等形式,推广运用成熟的党建经验,整体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扎实开展“强基行动”,分别组织新任支部书记、新党员及专职、半专职党务干部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加强党务工作督查检查,切实提高“两支队伍”抓党建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加强和创新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实现居委会下设的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社会服务委员会100%全覆盖。探索居委会下设委员会社会化工作方式和居民代表常态化发挥作用机制,强化民意收集反馈,精准掌握群众服务需求。建立完善社会公众列席街道、社区有关会议制度,扩大社区居民议事会议事协商主体,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完善社区服务,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聚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困难群众帮扶、困境儿童关爱、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等民政领域工作,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质升级,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区级民生微实事示范项目。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平台建设,编制我市智慧社区建设规划,初步打造集服务资源查找、议事协商、民生微实事监管、诉求反馈等一体的“一站式”平台,实现养老、救助、慈善等民政领域的“政策找人”和“资源对接”。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深化“居代业”模式,开展“1+11社区治理服务”创新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全市社区管理服务界线划定,完善市区街社四级界线矢量化,强化行政区域和社区边界精细化管理。

  三、健全完善分层分类梯度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将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适度拓展特困人员残疾种类和等级,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推动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完善多元化综合救助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建立困难群众需求清单,动态更新并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探索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信息对接,建立多元主体救助信息共享渠道,打通面向社会组织的社会救助个案转介路径。聚焦流程规范,持续优化流浪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提高社会救助服务可及性和时效性,探索推进社会救助“全城通办”,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一网通办”机制,实现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主动服务。

  四、健全完善以居家社区为重点和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出台《深圳市深化推进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 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行动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服务体系。完善便利可及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出台《深圳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暂行办法》,实现老龄化街道长者服务中心覆盖率100%,老龄化社区长者服务站覆盖率≥50%。提升家庭基础养老服务功能,出台《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全年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1万户。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机制,定期探访关爱经济困难、高龄独居老年人。试点建设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1万人次,加快发展生活照料、助餐助洁、智能看护等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连锁化运营。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出台《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试行办法》,实施入职补贴和岗位补贴制度。分类培训从业人员5000人次,举办全市养老护理技能竞赛。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质量评价机制。大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举办智慧养老产业博览会。

  五、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儿童优先”的发展理念,完善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教育培训、信息报送、情况通报、个案会商、督查督办“六个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发展,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指导各区聚焦“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制度、服务”六个维度规范区、街未保机构运作,深化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动态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持续强化“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福利社工”力量配备,不断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专业服务能力。规划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联动响应体系。培育、孵化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类专业社会组织和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鼓励引导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为未成年人特别是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专业服务。落实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从业查询制度。多措并举开展未保宣传月系列主题活动,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推动慈善社工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慈善信托加快发展,探索建立慈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鼓励支持高净值人群运用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新增慈善信托不少于6单。在各区推进不少于1个“五社联动”助力“一老一小”、困弱群体服务试点,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持续推进“互联网+慈善”创新,加快培育发展“指尖公益”新品牌。建立健全慈善项目库,优化慈善资源供需对接机制,首批入库优质项目不少于100个。创新举办第十届中国慈展会。以深入推进“双百工程”和《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为主要抓手,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夯实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稳步推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整体打包费新标准全面落地,分领域细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参照指标,健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入库评审和在库项目评估制度。升级建设11个“双百工程”优秀社工站,创建8个省标杆社工站,打造不少于11个示范性志愿服务站点。推动福彩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渠道布局、服务规范及竞争机制,提升福彩业务全链条“智慧化”水平,切实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

  七、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服务中心大局。积极构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雨林”生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专项行动计划,搭建长效化服务管理平台,推动更多培育扶持政策、赋能支持项目、人才培养措施直达社会组织,打造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生态圈,让其更好发挥政府助手作用。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强化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100%组建党支部,存量社会组织符合组建条件的100%实现组织覆盖。继续推进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全面领导试点工作,在各区分别选取5个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作为试点单位,面向全市选树第一批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创建单位,建立完善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机制。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依托行业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建联合党委,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深化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管理制度、完善配套综合监管机制,推动更多国际组织落地深圳。鼓励商协会根据我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紧紧围绕全市产业链、供应链开展“双招双引”。支持我市商协会与各地政府、商协会开展交流合作,促进产业链、价值链相互嵌入、共同发展,助力“飞地经济”。发挥深港两地商协会平台作用,帮助香港高端服务业更好地融入大湾区,帮助内地企业走向国际。推动成立“大健康”等6个产业的7家行业协会,实现“20+8”产业“一集群一协会”全覆盖,在智库支持、供给复合型人才、构建产业生态等方面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引导保障,充分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作用。引导教育类基金会、体育类社会组织在助学兴教、振兴文体方面发挥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更多投入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事业。积极培育为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助力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聚焦规范管理,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以及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优化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联审机制,探索开展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交流服务展示点的交流展示和枢纽服务功能,持续深化品牌创建。

  八、全面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巩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成果,完成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指导福田、盐田、龙华等区扎实做好全省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区创建。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工作。推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等政策文件。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创建新时代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示范项目,推动殡葬工作规范发展。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力争全市在册康复对象接受服务率达到50%。巩固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综合创新试点成果,力争全市康复辅具租赁社区服务点达到50个。

  九、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工作。统筹民政事业安全发展,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平安深圳建设。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深化“法治民政”建设,加快推进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殡葬管理立法工作,开展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立法调研。提升民政标准化水平,出台民政领域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养老、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研制《长者服务中心(站)建设规范》等一批地方标准。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抓好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深圳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和市民政康复中心A院区项目建设工程,力争深圳市生命主题文化园项目开工,全力完成全市民政领域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强力推进“智慧民政”建设,上线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应用支撑平台、民政数据资源中心。优化升级智慧养老、智慧殡葬、科技寻亲等业务系统,新建智慧养老服务和产业合作平台、综合救助平台。强化民政宣传工作,说好民政政策、讲好民政故事,宣传民政先进典型,不断加强民政文化体系建设。

  十、全力加强民政机关自身建设。强化能力提升。继续办好“致用学堂”,以讲促学、以学促用、以用促干。加强机关、基层干部双向交流,加快推进干部考核评价系统建设,深化打造“精准选材、赋能育材”知事识人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以老带新,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强化关心关爱。建立干部关爱护航机制,启动实施“关心行动”,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进一步加强党建带群团工作,强化工青妇组织职能,切实营造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良好氛围。强化廉洁建设。加强内部审计,强化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深入开展民政队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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