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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040号建议汇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6-06 11:5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市发展改革委: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040号建议《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建设全球数字先锋城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汇办意见如下:

  关于代表提出的“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立数据确权与流通”的建议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条例》是国内数据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也是自2020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首次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战略以来,国内第一次以地方立法形式,系统性探索数据权益、个人数据保护、公共数据管理等数据要素市场相关基础制度,对探索数据治理体系、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具有先行示范和里程碑意义。二是组织编制《深圳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十四五”期间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目前,已报市委改革办前置审核。三是全面梳理数据资产目录。摸清全市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资源种类,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清单,初步实现全市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四是持续推进数据归集共享。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省、市、区三级互联互通,累计发布资源目录13012类、共享数据总量达73亿条。推进28项国家数据回流共享。五是稳步开展数据开放应用。向社会公众累计开放数据集2449个,数据总量9.17亿条,开放数据接口2722个,数据接口累计被调用4138万多次,累计下载次数超43万次。成功举办2021全球开放数据应用创新大赛暨未来城市场景大会,强化场景与算法结合,聚焦城市治理难点、市民关注热点,报名队伍和参赛作品均创新高。六是开展“数据海关”和数据经纪人试点。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数据海关”和数据经纪人试点,促进深港数据跨境流通,探索培育数据要素交易生态体系。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要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建市数据工作委员会,不断健全组织架构,统筹推进全市数据工作。根据《数据安全法》等数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配套法规制度框架,科学规划推进步骤,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数据法规制度体系。建立政府主导、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数据标准工作机制,在国家标准基础上,逐步建立内容全面、务实可行的地方数据标准体系。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数据海关”试点,促进深港数据跨境流通;开展数据经纪人试点,探索培育数据要素交易生态体系。

  以上意见,供参考。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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