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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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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20210478号提案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1-05 18: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高锦民等委员:

《关于加大力度支持以深圳为主导的药品跨区域采购联盟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办理结果清单

建议一

深入总结深圳经验,将改革成果向全国推广。

当年完成事项

目前,我市组织的药品跨区域联合采购初具规模,已形成5省22地市的药品集团跨区域采购联盟。2017年1月至2021年7月底,除深圳以外的其他地市药品采购总金额271.3亿,参与医药机构总数2805家,节省费用102.49亿元,降幅29.5%。

当年推动工作

我局已全面对照国家、广东省有关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要求,在深入总结我市药品集团采购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内省市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实际重新制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药品分类采购、跨区域联合采购等制度机制,提升我市药品集采改革成效。

明年待落实事项

一是总结当前国内药品交易平台分类采购方式,将本市药品采购扩增为直接挂网、限价挂网、带量和备案等四种采购方式。二是健全分类采购药品在品种、价格、质量等方面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深圳交易平台对药品品种的全覆盖,为药品跨区域联合采购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借鉴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经验做法,做实做大本市药品带量采购,充分发挥“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作用,成为国家、省级药品带量采购的有效补充。

不能采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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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二

支持深圳药品集团采购拓展更多创新服务。

当年完成事项

目前我市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在探索开发的平台业务系统有国家集采PDCA全流程监控系统、医药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多来源医药数据智能标准化系统、全药网大数据智能分析平台、药品价格管理系统、多组合卫生技术评估(HTA)药品智能评分系统等,为监管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等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更多元化的药品供应服务,推动平台从“价格导向”向“价值导向”转变。

当年推动工作

我局正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要求,加快出台我市药品采购管理政策,在深入总结我市药品集团采购改革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完善我市药品集采服务运作、货款结算方式等。

明年待落实事项

一是强化我市药品采购交易信息化系统标准化建设,尽可能满足多种需求服务功能,为创新服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快对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信息系统及省监管信息系统,推进我市药品采购监管创新。三是通过“监管账户+结算账户”管理模式,实现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线上集中结算及监管,进一步提升回款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减少腐败风险,以推动我市下一步改革取得更好的实绩实效。

不能采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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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补充说明的情况。

专此答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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