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与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深经贸信息农业字〔2014〕204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014年、2016年认定的深圳市“菜篮子”基地开展监测工作(见附件2),经实地审查、抽样检测、局内研究审定,现公布2019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监测合格名单(见附件1)。列入本次监测名单但不在监测合格名单内的基地,撤销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资格,基地产品包装、标签、广告宣传、不得继续使用深圳市“菜篮子”基地标志,不再享受深圳市“菜篮子”基地扶持政策,并在通知发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牌匾送回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楼808室。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监测合格名单
2.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监测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