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政策决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五公开专栏 > 决策公开 > 决策预公开 > 重大政策决策

深圳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12-26 10:4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2年,深圳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全程收听收看大会盛况,大会闭幕后,局党组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大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以局党组成员带头宣传宣讲、每日发送学习内容提示、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和市委宣讲团成员专题宣讲、组织“学报告、谈体会”研讨交流、运用“五民”学习教育平台常态学、召开理论务虚会等形式,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持续推动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2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召开党组会议开展“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通过中心组成员自学、集体研讨、宪法宣誓、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结合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带头研究解决法治深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政务服务,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不断深化服务创新。共上线“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换发”等4个“秒批”事项;上线“我要补发和换发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6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申请事项办事材料中,31个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进一步提高了审批和服务效率;高龄老人津贴实现“无感申办”,进一步推动“服务找人”“主动服务”。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96个政务服务事项中,78.13%的事项实现即来即办,100%的事项实现网上申报,89.58%的事项实现零次跑动;37个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比例已提高至89.98%;面向全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含港澳台)发放智慧养老颐年卡,整合分散在各个领域的为老服务形式载体,实现养老服务全领域应用,实现“一卡多用、全市通用”。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违规收费搞行业垄断等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抽查检查工作方案》,由我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联合工作组,对全市110家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开展抽查检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和规范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总额8522.58万元。同时,根据抽查检查掌握情况,依法依规对违规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做出处理。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一单两库”,已实现一般领域监管事项全覆盖,并按要求将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2022年,对26家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开展民政政策措施的增量审查工作,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二)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保障

  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夯实民政法治基础。印发《2022年度推进民政立法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立法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分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管理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工作。

  2.加快重点热点领域政策创制。为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出台《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拓宽各类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今年以来,共实施临时救助128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约402万元。围绕当前制约居家社区养老发展的设施布局不均衡、家庭基础养老功能不足、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不健全、社区养老发展模式单一等问题,我局开展居家养老政策研究,制订《深圳市深化推进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深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暂行办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办法、家庭养老床位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正抓紧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3.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本年度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已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政府公报公布,以及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和公信力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发布前报送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程序。按时公布了深圳市民政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目录,推进《深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2年版)》《深圳市民政局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圳市基层议事协商工作指引》等3项重大行政决策出台。

  2.注重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局法律顾问审查重大项目8次,审查合同42份,出具法律意见10份,为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信访维稳、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法律风险。

  (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1.修订《深圳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深圳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深圳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持续稳步推进行政执法流程合法化、行政执法过程公开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2.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时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行政执法依据,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将违法情节作为行政处罚主要事实之一进行认定,在调查取证和对违法情节、裁量标准进行讨论后依法依规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3.依法调查处置民政违法案件,截至目前,我局共立案查处社会组织案件13宗,对12家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

  2022年,我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49件、政协提案33件,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收到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重点领域服务事项等内容。2022年,我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官网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约2429条,依申请公开26宗。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2022年,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96批118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91件。所有来信来访均得到及时有效回复,办结率、答复率100%。我市民政系统社会稳定形势平稳可控,没有发生群体赴省进京集访或非正常个访事件,没有发生因民政领域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案件。

  2.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2022年,我局涉行政复议案件2宗,均得到复议机关维持;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我局涉行政诉讼案件1件,局负责人出庭应诉1件,一审法院判决市民政局胜诉。

  (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创“八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印发《深圳市民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2025年)》《深圳市民政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深圳市民政局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方案》《深圳市民政局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等法治宣传教育文件。面向民政系统干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等专题法治培训3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国家宪法日”“同心护未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和民法典重点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履职过程中向行政执法对象或服务对象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局机关、社管局参与2022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实现参考率100%,优秀率98%,达到学法考试考评要求。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市民政局扎实推进法治深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各项工作,取得课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民政政策法规体系有待完善、民政法治协同机制有待理顺、法治建设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等问题。2023年,市民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再上台阶。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做好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固强补弱、提质增效,把法治建设每项工作抓实抓具体。

  (二)进一步加强立法研究和政策创制。积极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管理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加快出台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等领域政策文件,力争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示范意义的务实创新举措。

  (三)进一步提高民政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民政执法效能。适时修订深圳市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执法部门与业务部门联动机制,推动行业管理与执法监督形成“以管理促执法、以执法促管理”的良性循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通过市区联合办案、跨区办案等方式,不断增强市区两级民政执法力量办案能力。

  (四)进一步增强普法实效。加强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调动居(村)委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民政普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普法宣传作用,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广泛深入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提升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度,把党委政府的温暖举措及时有效传递给人民群众。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