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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证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0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广东省有关标准执行。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31日
广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xls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