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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深圳综合粒子设施配套项目(110KV农村I II线迁改工程)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4-17 08: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综合粒子设施配套项目(110KV农村I II线迁改工程)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北侧,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约5306.54平方米(示意图见附件)。现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予以公示:

  深圳综合粒子设施配套项目(110KV农村I II线迁改工程)属“市政公用设施”。《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

  本事项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4月17日至2021年5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刊登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布: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23466931

  传真号码:29937902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附件:项目位置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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