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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局制定学生餐规范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4-08 10:58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工作,让广大师生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龙岗局(以下简称“龙岗局”)按照“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深度调研、科学论证”的工作思路,先行探索具有国内先进、深圳特色的“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操作规范”(以下简称“学生餐规范”,见附件),引领带动全市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健康发展,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促进食品产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出台背景

  自2018年市政府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以来,深圳校外配餐市场规模日益扩大,截至2021年春季,全市采用校外配餐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59家,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43%,每日校外配餐量为26.6万份,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日集中供餐量的40%,有效缓解了全市部分学校食堂供餐能力不足的困境,有力支撑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重大民生工程的全面铺开。

  龙岗区拥有106家校外配餐学校、13家校外集体配餐企业和17.3万份学生餐单班生产能力,需求量与供应量均居全市首位,并伴随周边行政区域配餐需求逐年增加,辖区企业配餐外溢至罗湖、福田等行政区,产生了学生餐跨区域运输、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脱节等一系列新问题,食品安全质量影响面广、管控难度大,龙岗区食品安全监管压力持续加大。为有效缓解校外学生餐行业标准不统一、食品安全监管难等短板,根据省局、市局部署要求和相关领导指示精神,龙岗局积极承接校外学生餐课题研究,先行一步探索制定具有统一标准的校外学生餐操作规范,进一步确保我市学生餐安全、营养和健康。

  二、主要做法

  在市局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大力支持下,龙岗局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明确工作思路,综合多种资源,积极开展校外学生餐深度调研、报告撰写、意见征集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统筹,形成多部门工作合力。今年年初,将制定“学生餐规范”工作成功纳入市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龙岗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为2021年重点任务,要求尽早谋划,做好资金预算安排,确保项目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责任科室挑选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围绕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同时,加强业务科与监管所之间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二)凝心聚力深入区内外企业调研。项项目团队用了近4个月的时间,分别对鲜誉餐饮、唯绿、合嘉乐等10家龙岗区内校外配餐企业以及光明区饭饭得、南山区金谷园、宝安区欢筷、坪山区嘉美轩、龙华区中食、大鹏区德保等6家龙岗区外配餐企业开展深度调研,充分收集、认真研究学生餐配送企业的运作情况、配送纪律、产品质量等,综合分析各企业的优缺点,提取了各自的亮点和优势;同时,广泛查阅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制定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参照国家及各省市已出台的各种标准,经综合分析、反复研究,结合深圳本地企业实际情况,编制形成《深圳市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操作规范》标准草案。

  (三)集思广益,组织多领域专家研讨。为确保规范能够落实落地、符合我市实情,龙岗局分阶段组织3次《学生餐集中配送操作规范(初稿)》专题研讨会,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市局许可审查中心、市海关食品检验检疫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质量保证中心、市分析测试协会、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专家参加会议。专班共收集专家修改意见22条,采纳合理意见21条,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修订,充分体现了该标准的深圳特色。

  三、主要成效

  (一)首部校外配餐企业全流程操作规范。“学生餐规范”发布前,国内尚无从加工场所布局、建筑内部结构、加工设施设备、加工原料采购/验收/贮存、加工过程要求、分餐要求、菜单制定及学生订餐、学生餐配送要求、学生餐信息标注等全链条、全过程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规范标准,“学生餐规范”填补了国内的空白。标准内容结构完整,具有很强的实操性、针对性,能够具体详细地指导企业从业人员进行规范化操作,既方便又实用。“学生餐规范”已逐步成为我局监管人员监督检查的依据,能够全方位规范学生餐配送企业操作规程,龙岗区教育局也已经明确,将鼓励支持更多学校在配餐招投标时将规范作为重要参考,为标准的推广使用提供了支撑。

  (二)首创多项具有深圳特色的引领性条款。“学生餐规范”符合深圳校外配餐产业发展实际,在鼓励倡导维度上进行了大量创新性的规定。如:鼓励企业实施学生餐营养标示管理,并对应提出技术算法的路途指导;项目化地明确企业在检验检测方面的主体责任;指出企业在全体系质量制度建设与追溯管理方面要达到的目标;严格规定学校分餐应具备条件,鼓励企业将学生餐分为大中小三档份量;鼓励企业规划设计参观通道,方便学校、家长、学生参观体验;要求企业配备注册营养师或膳食营养指导员,负责学生餐营养食谱设计、编制等工作。

  (三)首次全方位明确学校管理职责。“学生餐规范”明确学校是集中配送学生餐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求学校配备专职配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检查集体配送企业及确保学生餐验收、分餐、用餐及陪餐等制度建立与实施。提出学生餐验收按拆封条,测温,查验配送清单、试吃记录、制作时间等流程化管理。倡导学校开展食育教育,从洗手、摆放餐具、餐巾、排队取餐,直到用餐完毕,植入食育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就餐习惯。开设食育课堂、食品营养科普讲座,融入感恩教育、节约教育、劳动教育、食材教育。

  四、下一步思路

  “学生餐规范”试点实施推广已经遴选成为2022年龙岗区政府民生实事重点项目。2022年,龙岗局将本着“倾听民声、集中民智、顺应民意”的原则,大力推进“学生餐规范”推广运用,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大力宣传,扩大影响。龙岗局将召集学校、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积极参与现场试点过程,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升“学生餐规范”的知晓率。

  二是积极推广,强化安全。在行业专家的指导下,完成全区所有校外配餐企业贯彻实施“学生餐规范”的目标。该项目计划带来10万余名学生午餐的食品安全品质提升。

  三是持续优化,申报标准。龙岗局将根据实施情况,不断完善学生餐规范,积极申报深圳市地方标准,对“学生餐规范”进行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