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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413C/2021-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1-31
名称: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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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规定》《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局各部门(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流程,保密审查程序,各种文书格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公民申请我局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获取有关信息。2020年12月18日,《2020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北京正式发布,深圳市以总得分87.0分,位列副省级城市第二名。

  (二)加强重点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围绕集约建化设的目标,对我局下属各事业单位网站实行集约化管理,通过内容整合提升网站服务质量。二是建设深圳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i深圳”APP。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以及适应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推动提升深圳“掌上政府、指尖服务、刷脸办事”的建设水平,2019年1月11日深圳市推出了全市统一政务服务APP—“i深圳”,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于一体,打造个人、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秒批”“无感申办”“区块链电子证照”“千人千面”“智能语音机器人”等特色服务。经过两年时间的运行和持续完善,“i深圳”已建设成为“全国一流”标杆项目,多次获中国政府网、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接连报道。截止2020年12月31日,“i深圳”已接入3个中直单位、40个市级单位和10个区级单位。提供政务和生活服务8100余项,累计下载量超1900万,为市民提供超14亿次指尖服务。承接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抗疫口罩预约、烟花大会预约等多项重大任务,为市民群众带来温暖安全的政务服务。助力深圳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蝉联全国重点城市第一;助力深圳荣获巴塞罗那全球智慧城市“使能技术”大奖。“i深圳”作为政府数字化转型中的优秀案例,始终坚持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核心,为实现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双一流”目标提供了强大的基础动力。

  (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2020年我局共发表政策解读2篇,对应政策法规2部,采取文字、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3520.04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1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仍不够丰富,解读质量还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多途径配备政务信息公开与舆情处置工作人员,多举措稳定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多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保障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局门户网站、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发布;积极做好重要政策、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参与度,争取群众对住房和建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宣传途径,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拓宽信息申请公开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予以答复和回应,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