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413C/2024-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31
名称: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3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以数字孪生为特点的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充分依托“深圳政府在线”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i深圳”微信公众号和APP等渠道,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紧紧围绕数字政府改革、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内容抓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778条。我局全面落实文件制定和解读材料撰写同步机制,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实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公开发布;同时组织协调12家市直部门做客政府网站“政民通”“政企通”在线访谈活动,面对面政策解读,惠民助企。根据上级要求优化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性文件分类展示;结合工作实际,同步更新《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i深圳”公众号粉丝量突破935万,总阅读量超1.13亿,刊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每日金句”950期,公众号总阅读量超700万次。深圳市43家政府单位均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布权责清单,涉及6553个主项8731个实施清单项。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99.99%“最多跑一次”,行政许可事项99.37%“零跑动”办理,92.38%“全流程网办”。推出“免证办”,覆盖584种电子证照、5730个政务服务事项;现已实现830个事项“秒报”,370个事项“秒批”,283个事项“秒报秒批一体化”;推出“一件事一次办”1752个。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面落实《条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共收到26封依申请公开件,其中,15封联系申请人撤销办结,11封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办结,回复率达100%,无结转到下年度信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1件。同比2022年,本年度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总数无异常变化。我局正常受理办结申请数量增加明显,一方面是非我局职能范畴的申请件较多,部分申请人不愿意撤销,我局按《条例》要求进行指引性答复;另一方面是公众对我局负责的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民意速办等工作关注度有所提升。

  (三)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审发、专栏设置、功能改造优化、内容专项清理工作;扎实做好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监测工作,实现网站及新媒体安全、健康、有序运行;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2023年,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新媒体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评测工作,参与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及评测的政务新媒体共16个,已有15个账号通过评测。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办事智慧化水平。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方面。不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严格做好政府文件公开属性的界定,加强审核把关,并做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1

0

0

0

1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4

0

0

0

0

1

15

(七)总计

24

1

0

0

0

1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丰富与拓展。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个栏目的管理,做好主动公开栏目的信息更新,丰富栏目内容,做到及时受理网上咨询投诉以及依申请公开;二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争取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