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请下载附件,对照本单位情况说明,于11月8日下班前完成内容保障问题的整改工作,填写“整改情况及说明”一栏,反馈到办公厅。邮箱:liufeng@shenzhen.gov.cn 电话:82108606,82108171。
市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