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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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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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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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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
申请条件 |
休学期限已满;能正常回校就读 |
申请流程 |
1.申请:之前已成功休学的学生在休学期已满且不超过一个月时间内,学生监护人向原办理休学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2.受理:学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六章要求初审监护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于材料齐全且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在之前已审批休学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的复学栏目加盖学校公章。不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其监护人如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证明该生能正常回校就读,同样予以受理。
3.审查:学校复学初审合格,将《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及复学申请材料交教育局核对。
4.决定:教育局给予复学决定。对于复学材料真实齐全的学生,教育局在《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的复学栏目加盖公章。并与监护人根据“复学年级不低于休学年级”的要求,确定复学年级。
5.学籍系统审核:学校取回教育局盖章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将《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进行扫描,上传至学籍系统作为佐证进行复学审验。由学校和教育局同时审核后,完成复学操作。 |
所需提交材料 |
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
2.区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学生病历证明(康复证明)
3.国外学校就读证明 |
相关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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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教育教学中心26999009 联系人:叶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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