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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发布日期: 2012-04-25
事项内容
核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法律依据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条  件

  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在调入下列九类人员时,可申请专用职数: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四)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五)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六)市优秀专家;

  (七)博士后研究人员;

  (八)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九)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安置的军转干部。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专用职数申请表》(从网上下载输入打印有关信息表格);

  2、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12室,咨询投诉电话:12333。)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程  序

  1.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到市民中心C3012室;

  2.受理机关核准材料;

  3.受理机关开具《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专用职数信息登记表》。

时  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办结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本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法律效力
按核定职数比例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收  费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网上受理
状态查询
标准规范:
统计数据:
名单名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区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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