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在调入下列九类人员时,可申请专用职数: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四)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五)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六)市优秀专家;
(七)博士后研究人员;
(八)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九)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安置的军转干部。
1、《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专用职数申请表》(从网上下载输入打印有关信息表格);
2、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1.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到市民中心C3012室;
2.受理机关核准材料;
3.受理机关开具《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专用职数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