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干部调动通知遗失证明申请》或《办理毕业生介绍信遗失证明申请》(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复印件(1993年之前由原人事局办理调入或接收手续的须提供。由申请人到最初落户深圳的派出所查找,正反面复印清楚后,加盖派出所公章);
4、人事档案(未拆封);
5、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后要求补充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