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2011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新闻发布会发布材料

发布时间:2011-08-02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滔

  发布会时间:2011年7月11日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早上好!

  根据《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我局在面向全市各类企业进行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11年度)》和《深圳市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2011年度)》,今天已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现在,我向大家简要通报有关情况:

  一、发布背景

  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政府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要“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而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正是形成这种分配格局和增长机制的基础性制度。政府部门通过调查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水平,在综合分析、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并公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1999年开始,我市每年向社会发布部分职位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人力资源供求双方确定工资、指导企业合理搞好内部工资分配、促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方面提供了有效参考,获得企业和员工好评。今年是我市发布工资指导价位时间最早的一年,对于提升我市的人才吸引力、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情况

  从总体情况看,2010年因经济复苏,全市工资指导价位较2009年大幅反弹性增长,今年工资指导价位较2010年呈平稳增长态势,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及平均数分别为:25389/月、2972/月、1423/月和3326/月,分别比上年增长0.4%6.1%13.2%4.0%。其中,由于我市高度重视保障基层劳动者工资权益,继续加大最低工资调整力度,工资指导价位低位数增幅较大,这是市委、市政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低收入劳动者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

  2011年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内容包括五大部分,分别是:①总体分类、②政策性支柱产业、③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④技能工种按技术等级分类、⑤按经济类型分类。本年纳入工资指导的总工种数量达到583个,共分为七大类,分别是:单位负责人员,15个工种;专业技术人员,141个工种;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31个工种;商业/服务业人员,83个工种;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12个工种;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281个工种;新增地方工种20个。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工种(职位)141个,比上年增加了26个工种;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工种(职位)为281个,比上年增加了43个工种。同时,为顺应我市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战略规划,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2011年我市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行业的工种进行了细化。

  三、制订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工资指导价位制订,今年的制订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是做实数据基础。今年,我们依托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我市组织开展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社区调查和特定行业企业员工薪酬调查,以及企业专项问卷调查和高技能人才专项调查等方式,对各行业多个工种员工的工资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通过校验,共取得66712份有效问卷,其中技能人才有效数据有16844份。2011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2011年《深圳市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均依据以上采集的数据,通过对调查数据使用科学方法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后制定。

  二是严格采用国家标准。依据《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要求,我们继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规范进行分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对职业的名称进行统一规范,此外,今年我们还依照国家最新的标准,对调查的工种进行了编码,更好地保证了职业工种分类的标准化和统一性。同时,也更好地保证了调查能全面了解员工的工资情况。

  三是突出专业性和科学性。我们对各渠道调查的统计结果进行整合,委托专业市场调查机构,运用SPSS专业软件进行分析、整理、评估,参考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统计数据和增长情况进行适当修正,确定了2011年各行业(工种)的工资指导价位。为了保证数据质量,我们在数据评估时,注意对不同渠道取得的数据进行比对,务求将误差率降到最低。

  四、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意义

  制订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意义和作用在于:一是通过向社会公布目前人力资源市场上流动频繁、企业招用较多的各工种(职位)人力资源工资价格信息,为人力资源供求双方在商谈确定某一工种(职位)工资水平时提供参考,减少供求双方的盲目性,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运作效率,促进就业。二是指导企业合理搞好内部工资分配,企业可根据发布的人力资源工资价格信息,合理确定内部各工种(职位)的工资水平,理顺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同时,也为新创办企业在确定员工初始工资水平时提供参考。三是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有效参考,促进工资集体协商顺利进行。

  在这里我特别强调一下,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政府向社会公布的一种人力资源工资价格信号,它具有指导性,不具有指令性。因此,企业在运用指导价位时,必须正确处理好几种关系:一是指导价位与企业自主分配的关系。政府制订公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具有指导服务性质,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工资标准,企业和员工可以据此参考,结合本企业实际,按照企业自主分配、员工民主参与的原则,合理商定工资水平与工资标准。但企业确定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二是指导价位与“两低于”原则的关系。国有企业选择参考指导价位时,不能违反“两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增长速度应低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应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两低于”原则是当前国家调控国有企业分配的一种政策,具有指令性。企业应该有选择地运用工资指导价位,并把工资指导价位与“两低于”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工资指导价位的制订和发布工作。完善制定和发布机制,探索发挥行业组织在数据采集、标准制订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成熟的行业组织自行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工资指导价位的时效性,争取将发布时间提前到每年的第一季度,从而更好地促进就业,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