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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09年度引进在职人才和接收院校毕业生相关政策及办事指南网站链接汇总  
日期:2009-04-30  
 

  用人单位办理人事立户和引进在职人才受理时间:2009年5月8日至12月4日(节假日除外)。

  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受理时间:2009年5月8日至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全年工作日内均办理市内院校及深圳生源毕业生接收手续。  

  网站链接: 

   (注:此网页底端附件中有深圳市2009年度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每个办事指南下面附件中有相应指南的完整下载版)

  一、用人单位办理人事立户

  1.关于2009年办理人事立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2.2009年度用人单位办理人事立户登记指南

 

  二、引进在职人才

  3.关于印发《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4.关于2009年引进在职人才若干问题的通知

  5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特殊类、紧缺类)》的通知

  6.2009年度用人单位办理引进在职人才指南

  7.2009年度个人申办引进在职人才指南

 

  三、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8.深圳市2009年度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

  9.关于我市2009年度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10.2009年度用人单位办理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指南

  11.2009年度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指南

  12.关于市内院校和生源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13.国家部(委、办、局)属、省属本科普通高校名单

  14.深圳市2009年个人申办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所属毕业院校名单

  15.深圳市2009年研究生和本专科重点引进专业目录

  16 .关于为2009年高校毕业生集中办理报到手续的通知

  17 .09年毕业生报到须知

 

四、其他相关资料

 

  18.市人事部门认可的可办理个人申办人才引进的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办公地址和电话

  19.市、区人事部门及人才服务机构主要办公地址和电话

  20.人才引进相关业务表格样式

  21.人事调动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22.判断是否需要补交超龄养老保险的文件:深圳市调入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深府〔2008〕180号)

  23.计算补交超龄养老保险费标准的文件: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

  24.关于开展引进人才批量业务预约工作的通知

 

  五、网上申报地址

  http://www.rsj.sz.gov.cn/zxbs/wsbg/wssb/

  

 
相关文档: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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