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区教科研中心是一个承担全区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与指导、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教育科研的组织与管理、教育决策的智囊等重要职能的教育科研单位。为保证新区教科研中心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深圳市坪山新区教科研中心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具有较强的教育理论水平;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尽职守;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具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
6.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任职资格
1.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获得中学高级(副高)以上职称满3年;
2.任地市级以上教科研机构或高中(中专)以上学校领导成员3年以上;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5.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组织能力。任职期间单位或个人获得省级以上教科研机构管理工作表彰,取得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教学科研类重要研究成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重点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暂不能流动的特殊岗位的人员;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受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公开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2月28日,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自愿书面报名,如报名人数不满3人,则报名时间延长5天。
1.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应聘者必须邮寄或上门递交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坪山段583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7楼组织人事局,邮政编码:518118。联系电话: 84637155,84622238
2.报名材料:(1)本人签名的《深圳市坪山新区教科研中心主任招聘报名表》(坪山新区管委会网站下载表格);(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5)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
(二)资格初审。时间为2010年3月3日至2010年3月5日,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共事业局对应聘者的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于2010年3月5日在坪山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三、综合考核(2010年3月20日)。综合考核分为竞岗演说、面谈和资格审查三个环节。
1.竞岗演说。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0年3月20日上午8:30前,持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发放的《资格初审合格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报到,报到地点设在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7楼。报到后,集中封闭等候。竞岗演说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每位竞聘者竞岗演说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述职材料于参加考核前交新区组织人事局。评委由领导小组、组织人事局、公共事业局及相关专家组成。计算成绩采取去掉最高、最低得分后取平均分的办法。
2.面谈环节。面谈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下午2:30,由领导小组与竞聘者进行面谈。包括自我介绍、陈述应聘优势和回答领导提问等。不参加面谈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谈顺序依竞岗演说得分从高至低排列。
竞岗演说和面谈结束后,组织人事局依据两项得分计算综合考核分(竞岗演说占40%,面谈占60%),得分前3名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名单于当晚在坪山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3月21日,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共事业局对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材料:(1)任职经历书面证明材料;(2)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3)业绩、获奖等书面证明材料;(4)经竞聘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加签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的述职材料;(5)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坪山新区管委会网站下载表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于2010年3月21日在坪山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四、体检(2010年3月22日)
考察对象建议人选于上午8:00参加统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综合考核情况顺序递补。
五、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得分、资格审查和体检情况,确定1名考察对象,考察完成后由组织人事局报新区领导确定拟聘人选。
六、聘任
确定拟聘任人选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任职、聘用手续,并实行一年任职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期内)。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按规定办理在职人才引进手续。聘任人员的薪酬按深圳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有关规定执行,聘任期间享受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经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
七、其他说明
(一)招聘查询网址: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szgiz.gov.cn 。
(二)本方案由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坪山新区教科研中心主任招聘报名表
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深圳市坪山新区教科研中心主任招聘报名表
|
姓 名 |
|
出生年月 |
|
相片 |
|
性 别 |
|
政治面貌 |
|
学 历 |
|
|
籍 贯 |
|
户口所在地 |
|
职 称 |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
|
所学专业 |
|
学 位 |
|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
联系地址 |
|
|
身份证号码 |
|
|
个人简历 (从大学起) |
|
|
业绩、获奖
情况(可加附书面材料) |
|
|
配偶信息 |
姓名 |
|
学历 |
|
学位 |
|
职称 |
|
|
出生日期 |
|
户籍所在地 |
|
身份(干部/工人/学生/现役军人) |
|
|
现工作单位 |
|
职务 |
|
本人承诺:本人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
本人情况 |
配偶情况 |
|
姓名: 性别: |
姓名: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 |
|
婚姻状况: |
婚姻状况: |
|
初婚日期: |
初婚日期: |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
|
户籍类别: |
户籍类别: |
|
离婚时间: |
离婚时间: |
|
办理单位: |
办理单位: |
|
子女归属: |
子女归属: |
|
再婚时间: |
再婚时间: |
|
发证机关: |
发证机关: |
|
生育子女数: |
生育子女数: |
|
子女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独生子女 |
领取独生子女证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现节育措施 |
|
|
有无违反计划
生育规定情况 |
|
|
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
|
备注 |
|
说明: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
2.此表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以及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4.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