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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
信息提供日期:2007-10-30

【国企与国资管理体制改革】2006年,深圳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国有资产收益大幅提升,国有企业利润突破80亿元。年内,深圳市基本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划转工作,共有388个事业单位划转到市属国有企业系统,涉及净资产79.78亿元,员工1.9万人,实现了不同类型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过程全覆盖。开展了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2006年全市国资国企工作会议提出,市属国有企业要全面开展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企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国有企业与市场的全面接轨;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联合或单独下发了《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意见》和《市属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两个重要改革文件,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第三轮财政体制改革】2006年,深圳市开展了第三轮财政体制改革。年内,市改革办与市财政部门加强调研,积极完善有关办法,制定了《〈第三轮财政体制方案〉实施细则》,完善了市、区教育费附加收入分配办法,理顺了国土基金收入分配机制,规范了国土基金使用程序,确保第三轮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年内,第三轮财政体制运行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市共享税增幅,22.45%,增量72.6亿元,超过体制设计时的预期速度7.7个百分点,增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实现了市本级适当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标,较好地适应了深圳市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年内,全市出口退税地方负担部分全部改由市本级承担,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区域间财力进一步均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