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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社会发展(国有资产监管与集体)
信息提供日期:2007-10-30

【概况】2006年,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市属国有企业的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实现利润总额再创历史新高;完成“十一五”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做强、做大重点产业集团的工作开始起步,资本运作取得初步成效;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实现阶段性目标,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圆满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顺利结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和转企事业单位划转工作基本完成。2006年,市属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至年底,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1715.38亿元,比上年底增长12.95%;净资产983.81亿元,增长8.58%,其中国有净资产601.66亿元、增长8.21%;利润总额85.43亿元,增长22.69%;资产负债率42.65%,处于较合理水平。2006年,市属国有企业与市国资委成立前的2003年同期相比(剔除近3年企业改制退出等原­因影响),总资产增长47%,国有净资产增长49%,利润总额增长53.6%,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势头。全年分布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关系国计民生重点领域的国有净资产由2000年年底的169.22亿元上升到2006年底的370亿元,所占比重由43.34%增长到60.54%。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2006年,深圳市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年内,市国资委按照新《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转变履职方式的需要,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新的监管制度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自主决策权限;充分考虑企业的个体差异,不搞“一刀切”,更好地体现了分类监管的思路;从增强服务意识出发,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率;强化责任约束,重点完善了决策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该委认真做好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调整和横向交流,提高了班子整体素质;坚持敢抓敢管,加强班子作风建设;优化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做到按岗定责,突出业绩,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试用期考核、待岗期间工资待遇以及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投资监管机制。该委强调突出主业,严把产业政策关,实行主业投资“核准制”管理,适当放宽企业决策权限,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对境外投资、涉及非国有经­济主体的投资、主业配套型企业的股权投资、负债率超标企业的投资等实行严格的审批制管理;要求企业内部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规程,保证了企业投资决策的质量;实行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变动和资产评估管理。该委把好资产评估关,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着力打造国有产权“阳光交易”平台,保证国有产权出让100%进场交易,市产权交易中心全年完成各类企业产权交易239宗,交易总额113.0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6%和14%,创历史新高。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该委结合全面预算管理,由过去单纯的目标考核转向目标考核与战略考核相结合,建立了以出资人回报为导向的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引导企业争创一流,向高水平、高效益发展;按照市场化要求,规范和强化企业薪酬管理,督促薪酬水平较高的企业与市场接轨。加大监督稽查力度。该委首次对全部25个直管企业进行了年度审计,同时聘请境外事务所对8个重点企业进行了审计,对13个企业的离任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针对部分企业员工补偿安置费发放情况等组织了专项审计(检查);出台了《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该委和各直管企业纪委全年共立案18宗,结案14宗,挽回国有资产损失7.5亿元,协­助税务机关追回偷逃国家税款2000多万元;积极开展效能监察,推进追收应收账款工作,避免国有资产损失3.3亿元;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国有经­济战略规划】2006年,深圳市国资委加紧制定国有经­济战略规划。年内,该委结合全市“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十一五”战略规划纲要》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作为指导市属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战略和纲领性文件,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推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向、目标、思路和措施。该《纲要》要求力争到“十一五”末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达到2200亿元,利润总额达到100亿元;重点关键领域国有净资产的比重上升80%以上;做强、做大重点国有企业取得实效,一批企业集团的综合实力名列全国同行业的前十位。年内,该委组织直管企业基本完成了各自企业战略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要求企业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将战略规划落到实处。
 
【企业三项制度改革】2006年,深圳市国资委全面推进市属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年内,该委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力争3年内实现经­营机制与市场全面接轨的目标,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会同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劳动关系的意见》。全面规范了企业劳动关系。该委各直管企业共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2.01万份,占应签人数的99%;完成清理历史遗留离岗人员工作,共清理有关人员(档案)3009人(份),解决了企业的历史包袱;2万多名市属企业员工由“企业人”变成了“社会人”,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转变,不再固守“铁饭碗”、 “铁交椅”、“铁工资”等传统观念,人人都开始有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明显增强。启动了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部分企业完成了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和员工双向选择工作,精简了人员和机构,选拔出了一批素质和能力较高的人才,初步建立起了职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机制。企业薪酬水平逐步与市场接轨。几个大型直管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薪酬结构、调整薪酬水平,其中几个企业集团本部中层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下降幅度达15%以上。
 
【做强做大重点产业集团】2006年,深圳市国资委继续在市属国有企业中推进做强、做大重点产业集团的工作。在推进资本运作、提升管理水平、转换经­营机制的同时,狠抓产业扩张。市属国有企业全年共开展投资项目332项,实际完成投资209亿元,其中承担市重大项目33项,实际完成投资106亿元。盐田港集装箱码头扩建工程第一个泊位、大铲湾一期码头区陆域形成工程、东部电厂一期工程和宝安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一批重大在建项目顺利完工投产;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机场B号航站楼远机位改扩建工程和南山污水处理厂二级生化处理系统工程等新建项目进展顺利;盐田港西港区4~6号泊位、普洛斯国际物流园、大铲湾二期工程、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东部电厂二期工程、抽水蓄能电站以及水务集团西丽、福田、南山、滨河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改造等项目正在积极筹备之中。重点和优势企业以资本、技术和管理输出为特点,稳健实施主业“走出去”。年内,水务、燃气、能源等重点企业在内地投资重大项目共9项,完成投资11.8亿元,其中部分项目在投产初期就实现了盈利;深业、深圳国际、农产品、天健、长城、振业等一批优势企业利用行业发展的良好时机,积极拓展内地市场,增加资源储备,培育利润增长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区域已拓展至江­西、四川、安徽、内蒙、江­苏、湖南和浙江­等十余个省(自治区)。积极推进相关资产整合进程,物流等资产的整合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深圳国际收购西部物流40%股权事宜已签订转让协­议,市交通局有关公路、物流资产已移交市投资控股公司。
 
【资本运作】2006年,深圳市国资委和市属国有企业在抓好产业经­营的同时,积极开展资本运作。重点企业上市进展顺利。市能源集团整体上市工作取得突破;市燃气集团完成股份制改造,正在研究推进IPO工作。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深天健非公开发行股票7000万股,实现融资5亿元,该委通过参与认购,既保持了国有控股地位,又实现了国有资产增值;深高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实现即期筹资15亿元;机场股份向机场集团定向发行2.45亿股的工作正式启动。
 
【公司治理】2006年,深圳市国资委继续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年内,该委结合贯彻新《公司法》和落实新修订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着眼于调整好出资人与所出资企业关系以及股东会、?­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责关系,组织各直管企业修订公司章程,完善股东会、?­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通过修订直管企业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实现股东会、?­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理顺了出资人和企业的关系,共完成十几个企业的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审核工作;研究推进国有独资公司?­事会建设试点,初步确定了国有独资公司?­事会建设试点的思路和方案。
 
【全面预算管理】2006年,深圳市国资委在上年试点的基础上,在直管企业全部推行了全面预算管理,发挥预算在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实现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方位和全过程控制。年内,该委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促使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实现了科学化、精细化,强化预算控制力度,各企业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强化了预算管理中的目标意识、计划意识、效益意识和执行意识;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完善考核机制,每个季度对企业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召开经­济运行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强化预算执行的责任制。通过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企业成本费用控制意识明显加强。2006年,市属国有企业在销售收入增长4.68%、利润总额增长22.69%的情况下,主营业务成本和“三项费用”合计仅增长1.27%,占收入比重比上年下降约3个百分点。
 
【股权分置改革】2006年,深圳市全面完成了市、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市国资委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深圳市的实际,规范操作,认真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结合企业资产重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公司治理、引入长效激励机制等方面工作,探索了多种股改模式,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肯定(如农产品公司股改中的预期价格回购模式)。至年底,全市国有股权总市值(账面净资产)由股改前(2006年6月)的150.59亿元上升到411.23亿元。
 
【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划转】2006年,深圳市国资委按照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的统一部署,基本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划转工作。至年底,全市共有388个事业单位划转到市属国有企业系统,涉及总资产161.1亿元,总负债81.32亿元,净资产79.78亿元,员工1.9万人;共有373个事业单位完成了资产接收工作,占总划转单位的96%。该委对其中64个企业,与原­主管部门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与企业领导班子签订了责任书,分清了监管权责,明确了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和责任。市国资委、市投资控股公司鉴于划转工作涉及61个原­主管部门,不少企业存在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全力以赴开展工作,配合市政府出台了转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保补差、划转企业注销登记等制度规定,牵头召开或参加各类协­调会上百次;针对幼儿园划转等涉及社会稳定的难点问题采取了有力措施,既迅速完成了接收任务,又保证了被划转单位稳定过渡。
 
【集体经­济宏观指导】2006年,深圳市国资委继续加强对集体经­济的宏观指导。年内,该委按照年初全市集体企业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市传统城镇集体企业和街道集体企业改制为重点,分类、分阶段推进改革,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集体企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市级集体企业改制工作有序推进。至年底,全市已有4个市级集体企业启动了改制工作,市建筑工程公司已基本完成改制;该委对美芝、华乐等两个“老大难”企业积极化解矛盾,恢复和维持正常秩序,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初步方案。各区的街道企业改制工作已全面启动。福田、罗湖两区的改制任务已基本完成;至年底,全市已完成或正在开展改制工作的街道集体企业共114个,占企业总数的77%。股份合作公司改革思路初步形成。该委开展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和推动改革发展的政策调研,初步形成了有关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