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海风
留言日期:
2024-03-07
主题:
落户问题
内容:
领导,你好。我现在已是宝安区的户口,现在我爱人在光明区工作,也有中级职称,满足人才引进政策。如果我爱人想落户在光明区是否可以?还是说必须落在我的户口薄上?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07
答复时间:
2024-03-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落户问题已收悉,深圳公安局光明分局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跟进处置,现答复如下:3月8日上午,光明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向您了解,您已是深圳市宝安区户籍,妻子在光明区工作,社保缴纳单位注册地在光明区,咨询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入户深圳,是否可以不用夫妻并户,直接将户籍迁入光明区。工作人员已告知您:申请人在本市无迁入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现社保缴纳单位注册地派出所公共户;灵活就业个人缴纳社保的,迁个人社保缴纳地区属社保局所在地派出所公共户。目前夫妻不强制并户。夫妻是否已在同户内,均可根据自身条件按照市内移居入户地顺序进行迁移,也可选择夫妻并户。详情可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一政务服务一户政业务栏目,了解办理流程、业务预约等信息。如有户政业务疑问可拨打光明区公安局户政热线84468768咨询。

感谢您对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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