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梁健
留言日期:
2024-02-20
主题:
生育险
内容:
深圳医保可以在江门使用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2-20
答复时间:
2024-02-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3〕7号)规定,我市参保人异地临时外出就医、省内异地生育就医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内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如参保人在市外无法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关于职工生育费用报销的具体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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