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曾先生
留言日期:
2024-02-19
主题:
咨询名下粤B牌能否继续保留使用
内容:
名下有辆很多年前买的粤b牌的二手车,大概是08年左右买的,现在车卖给别人过户给别人后,能否更新指标买新车上回原来的粤b牌。本人惠州户口,有深圳居住证。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2-19
答复时间:
2024-02-19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条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 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可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出申请。逾期提出的更新指标申请,指标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审核不予通过。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应当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或者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居住地在本市的条件。个人名下有本市登记的机动车在公安交警部门车辆登记管理系统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其名下所有小汽车均不能取得更新指标,但车辆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除外。感谢您对深圳交通事业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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