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灵儿
留言日期:
2024-02-18
主题:
异地医保靶向药报销
内容:
您好,我父亲2024年1月罹患肺癌,手术后,基因检测发现可以使用靶向药甲磺酸奥希替尼。第1次购买该药物使用外地医保备案(河南南阳的医保在深圳进行治疗),原价4966,报销完之后自己支付金额是3100多。医生说这个药要吃至少两年,有什么方法可以降低个人支付的金额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2-18
答复时间:
2024-02-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来件我单位已受理,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执行就医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以及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

二、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和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项目。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并无目录调整权限。

经查询医保目录,甲磺酸奥希替尼属于超限价自费药品,医保目录定价上限金额为186元/片。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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