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星朗
留言日期:
2024-02-17
主题:
咨询
内容:
你好,我2011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因资料遗失,现想补办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可否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2-18
答复时间:
2024-02-18
答复单位:
深圳市民政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离婚证损毁或遗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需提供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记录档案)申请办理补领。
2、离婚协议书丢失,您可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原离婚登记办理机关(或存档档案馆)进行协议书查档业务。

如您仍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深圳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详询。深圳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请您点击以下网址查看:http://mzj.sz.gov.cn/cn/ywzc_mz/hydj/bmxx/content/post_2947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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