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收悉,因多次拨打电话未接通,现以短信方式回复您的问题。因无法获取您的身份信息,无法详细为您查询参保缴费状态,现将相关医保待遇政策告知您。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中断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可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1家社康机构或者其他基层医疗机构、1家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选定的社康机构所属结算医院及其下设的社康机构同为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1家社康机构或者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14周岁以下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1家社康机构或者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或者1家市内二级以下医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选定的社康机构所属结算医院及其下设的社康机构同为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除急诊抢救需要外,参保人未经转诊到非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可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市内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形的,先由参保人个人支付,在费用发生或者出院之日起3年内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一)经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同意,住院时在院外购买和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的;(二)因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系统故障、社会保障卡损坏或者补办、无法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等原因不能直接结算的。具体政策规定您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搜索《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等政策详阅。若您有具体问题咨询,建议您可前往深圳市各辖区医保分局业务窗口现场进一步咨询核实。感谢您对深圳医保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