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飞人
留言日期:
2024-01-06
主题:
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处理不公
内容:
一场两车并未碰撞,后车为避让撞上违反交通法的前车的交通事故,交警己认定被告人(前车)是有责任的,暂且不说责任多少问题。请问深圳市公安局领导,既然公安机关认为这是一次交通事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70条发生事故事故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救助伤者,这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我父亲也是后车摔倒了,被告人(前车)马上驾车逃离现场。交警在处理案件中,以车辆没有碰撞,不能构成,没有碰撞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是为了逃避法律而逃离。等等一系列的说法在为被告逃脱,我也多次向交警支队反映,也没有个合理说法,在此请公安局相关部门领导能够办个听证会,(逃逸)请人大政协,律师,及公安机关领导,大家公正客观全面的给个说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1-08
答复时间:
2024-01-1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2024年1月8日、1月9日深圳交警侦查大队和光明大队分别致电您沟通,就您提出的诉求进行回复。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