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宋女士
留言日期:
2024-01-04
主题:
生育津贴
内容:
员工异地生育,在线上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资料时,在生育津贴校验情形中不下心填成了(已通过其他途径报销)但单位和员工实际上都未曾取得其他任何报销,目前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12月15日出具了《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拨付决定书》,但单位未曾收到拨款,请问是因为填写成(已通过其他途径报销)影响了津贴的拨付嘛,如要顺利拿到津贴,我们应该去哪里修改或者补充材料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1-04
答复时间:
2024-01-0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职工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已足额按月垫付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领生育津贴。符合申领条件的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生育津贴业务,按要求填写信息,由系统后台校验,系统匹配成功的自动秒批办结,系统匹配失败的系统将即时受理,后台工作人员对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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