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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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12-21
主题:
留学生落户咨询
内容:
本人是23年8月毕业回国的留学生,16-17年之间曾在深圳某公司有过半年社保缴纳记录,后辞职读书,现在深圳暂未找工作,也无房产,未激活社保账户继续缴纳社保,先办理了龙华区居住地的居住证。所以想问我是可以随意在全市任何一个地方落户?还是需要落户到目前居住地的派出所人才专户? 以上为今天咨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问题,答复如下:你好,根据我市落户政策,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6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如有疑问请向公安部门咨询。 ①迁入配偶家庭户。配偶为深圳户口,且为本市家庭户成员。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③挂靠亲友家庭户。④本人单位集体户。⑤配偶单位集体户。⑥迁入人才专户。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应入社保缴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人才专户。在本市未缴纳社保的,可自由选择迁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 请问本人情况是否可选第6:自由选择迁入本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2-22
答复时间:
2023-12-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根据我市户籍迁入政策要求,按照“家庭户为主、单位集体户为辅、派出所公共户为补充”的入户顺序选择。

1. 家庭户立户:申请人在本市有房产及公租房,可选择在本人、配偶房产或公租房立户,也可选择在子女、配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公公或婆婆、岳父或岳母、儿媳或女婿的合法房产立户。

2. 投靠亲属:申请人可投靠子女、配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公公或婆婆、岳父或岳母、儿媳或女婿的为户主的家庭户;被投靠人属于已挂靠朋友或其他亲属家庭户的,经户主到场同意,其深户子女、配偶、父母可迁入该家庭户。

3. 迁入单位集体户:申请人在本市无房产及公租房、无挂靠亲属家庭户条件,但在本市有社保缴纳单位且单位有集体户的须迁入单位集体户。

4. 迁入派出所公共户:申请人在本市无迁入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现社保缴纳单位注册地派出所公共户;灵活就业个人缴纳社保的,迁入社保缴纳地区属社保局所在地派出所公共户。

根据您反应的情况,您可自行选择迁入全市任意派出所公共户。如需了解更多业务内容,可登陆官方网站进行了解,或前往拟入户地分局户政窗口咨询,也可拨打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咨询电话:福田户政:0755-82923357;罗湖户政:0755-84460332;盐田户政:0755-84460743;南山户政:0755-84466140;宝安户政:0755-29120405; 龙岗户政:0755-28587001;龙华户政:0755-85135149;坪山户政:0755-84443020;光明户政:0755-84468768;大鹏户政:0755-85136122;市局投诉、咨询电话: 0755-844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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