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帅白蔡
留言日期:
2023-12-21
主题:
深圳医保个人账户(已停缴)省内异地如何余额使用
内容:
由于换了工作,现在社保交在东莞,原来在深圳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还有几千块钱,如何在东莞看病时使用。10月份在东莞的社区门诊看病时尝试使用粤医保进行支付,无法成功付款。后面咨询相关人员后,尝试在小程序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又提示停缴状态无法申请;也尝试在粤医保申请基本医疗保险转入申请,但审核显示不通过,原因也无法明确。现在想在东莞的医院看牙齿,预计花较多钱,想咨询存留在深圳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如何使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2-21
答复时间:
2023-12-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个人账户随同医保关系办理划转手续。如参保人个人账户无法转移的,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相关证明,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关于办理基本医疗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您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栏详细查看。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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