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深圳缴存职工在异地城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相关贷款政策。职工在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可出示“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供柜员查验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柜员查验后该电子码立即失效。“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申请,该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职工可重新申请,路径如下: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服务-(业务办理模块)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消费情形且职工在购房消费行为发生后三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符合业务受理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提取,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购房提取业务申请。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
目前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仅限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深圳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暂不支持金用于偿还购买异地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自助办理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租房提取,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相关业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0755-12329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