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史民冲
留言日期:
2023-12-06
主题:
深圳医保转入佛山后,个人账户余额未到账
内容:
我在11月30日收到贵局短信提醒说,医保已转入佛山,但原深圳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未与佛山医保账户合并,麻烦帮忙看下我的深圳医保余额是还在深圳贵局这边还是已转入佛山医保局,若余额还在贵局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前往哪里去提取?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2-06
答复时间:
2023-12-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个人账户随同医保关系办理划转手续,参保人个人账户无法转移的,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相关证明,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如个人账户已随同医保关系办理划转手续,建议咨询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