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Aimee
留言日期:
2023-12-06
主题:
产假
内容:
你好,我想问下深圳地区的产假是多少天的?剖腹产又是多少天的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2-11
答复时间:
2023-12-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以及《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咨询。感谢您的来信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