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谭女士
留言日期:
2023-11-23
主题:
关于政府投资补助的授权管理
内容: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21修订)》的规定,政府投资的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咨询的PPP项目的总投资中,部分资金来源于社会资本,部分资金来自于政府投资补助,政府投资补助最终用于PPP项目工程建设。 1、请问针对政府投资补助,市政府可否授权国有企业(以下称A企业)对该笔投资补助资金进行管理?如果可以,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的投资补助是否直接支付到被授权的A企业? 2、A企业收到政府投资补助应当如何记账?可否作为权益资金? 3、A企业收到投资补助后,对于如何支付给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是否有监管要求?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1-27
答复时间:
2023-11-2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内容:

关于问题1,考虑到政府投资补助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性资金,同时留言所称企业为国有企业,该问题应以资金来源对应的财政部门,和企业出资人对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为准。

关于问题2,投资补助项目的财务管理,应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关于问题3,对于收到投资补助资金后相关管理要求,应按市财政部门、国资部门、住房建设部门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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